■ 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下列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之一: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771018170018526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301290050828
联行号:61201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44654-8180-14445608025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104290003791
联行号:40379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9072901331431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号:102290019077
联行号:10011907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8898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105290061008
联行号:52440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41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号:308290003020
联行号:82051
(5)注意事项:
■ 本投资理财中心不受理投资人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
■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申请认购,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 投资人开户时须预留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 投资人应在提交认购申请的当日16:00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直销专户,否则视同认购无效;
■ 如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认购手续的,视同认购无效;
■ 投资人T日提交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于T+2日到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查询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1) 投资人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投资理财中心或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份额;
2) 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5楼;
3) 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
2、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 填写合格并在第一联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 下列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之一: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已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 加盖预留印鉴的预留印鉴卡三张;
■ 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传真交易协议书》(如机构投资者选择传真交易方式)。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立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 填写合格并在第一联加盖托管银行公章或经验证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签字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对托管银行的授权委托书;
■ 托管银行中国大陆的营业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
■ 加盖托管银行公章的托管银行对授权经办人的授权证明;
■ 托管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
■ 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
■ 预留交易授权签字人签名的印鉴卡三份;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对交易授权签字人的授权证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国的法律和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不时更新的《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对上述所需材料进行调整。
(4)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 填写合格并在第一联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 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 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5)认购资金的划拨
使用贷记凭证或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下列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之一。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771018170018526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301290050828
联行号:61201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44654-8180-14445608025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104290003791
联行号:40379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9072901331431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号:102290019077
联行号:10011907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8898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105290061008
联行号:52440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41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号:308290003020
联行号:82051
(6)注意事项
■ 本投资理财中心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
■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申请认购,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 投资者开户时须预留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 投资者应在提交认购申请的当日16:00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直销专户,否则视同认购无效;
■ 如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认购手续的,视同认购无效;
■ 投资者T日提交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于T+2日到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查询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 投资人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投资理财中心或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份额;
■ 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5楼;
■ 本公司网站: www.hsbcjt.cn
七、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交通银行
1、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流程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到营业结束,15:00以后交易作为次日交易(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业务办理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 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 开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 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 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 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 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 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 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7)注意事项:
■ 没有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申办;
■ 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2、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流程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到营业结束,15:00以后交易作为次日交易(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业务办理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A、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 开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 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 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 机构代码证;
■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 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 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 《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 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 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 《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 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 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 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7)注意事项
■ 机构资金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 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二) 建设银行
1、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流程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到17:00(周六、周日营业)。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A、事先办妥或持有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B、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等);
■ 本人的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
■ 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C、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D、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证券卡;
■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 注意事项
A、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B、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2、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流程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到17:00(中午及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A、事先办妥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B、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汇丰晋信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
■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 证券(基金)业务授权书;
■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 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C、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汇丰晋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汇丰晋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D、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 证券卡;
■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A、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B、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三)工商银行
1、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照常营业,办理申请预录入)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A、事先办妥或持有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B、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 本人的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 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 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
工商银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人可于T+2日以后到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A、事先办妥或持有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B、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认购手续:
■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 本人的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 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发布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业务申请书》。
(4)有关注意事项
A、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B、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C、个人投资人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人认购时间内办理;
D、个人投资人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E、个人客户在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F、已通过工商银行认/申购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工商银行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工商银行代理发售具体事宜以当地工商银行发售公告为准)。
2、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A、办妥工商银行机构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B、由经办人到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由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
■ 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投资人单位公章)。
工商银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人可于T+2日起到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机构投资者到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 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 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预留印鉴)。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工商银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发布后到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有关注意事项
A、机构投资人在代理基金业务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B、机构投资人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人认购时间内办理;
C、机构投资人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D、机构客户在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E、通过工商银行认/申购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工商银行认购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工商银行代理发售具体事宜以当地工商银行发售公告为准)。
(四)农业银行
1、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程序:
A、事先办妥农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B、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 农业银行借记卡;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C、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 农业银行借记卡;
■ 填妥的认(申购)申请表。
2、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程序:
A、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单位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B、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C、提交下列资料认购手续:
■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A、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招商银行
1、招商银行个人投资者认购流程
(1)网点办理:
A、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个人投资者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
B、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 本人持有的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
■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95555提交认购申请。
(2)网上办理:
A、招商银行客户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
B、客户通过“一网通证券(http://info.cmbchina.com)”或“个人银行专业版”-投资通-股票基金-银基通链接进入,选择“网上开基金户”,或登陆财富账户专业版“投资管理”-“基金”选择“账户管理”,根据提示填写网上开户申请书。
C、业务受理时间:24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17:00至20:00)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D、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E、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注意事项:
A、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B、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如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或财富账户交易密码进行。
2、招商银行机构投资者认购流程
(1)网点办理:
A、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周六、周日暂停受理。
B、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 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基金业务授权书;
■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2)注意事项:
A、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B、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个人投资者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 至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申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浦发银行的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浦发银行东方卡;
■ 完成并签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客户投资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 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开户申请表(个人)》。
(3)提出基金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后,可提出开立及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 浦发银行东方卡;
■ 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开户申请表》。
浦发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注册登记人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确认书,认购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认购成立后才能确认。
(4)注意事项:
A、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浦发银行的说明为准。
B、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2、机构投资者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 至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浦发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申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浦发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 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 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 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开户申请表(机构)》。
(3)提出基金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 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开户申请表》。
浦发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注册登记人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和认购申请确认书,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认购成立后才能确认。
(4)注意事项:
A、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说明为准。
(七)中信银行
1、开户和认购流程:
(1) 个人:
A、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15: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B、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 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理财宝卡;
■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 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C、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本人中信银行理财宝卡(存有足够资金);
■ 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 机构:
A、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15: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B、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 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帐支票;
■ 机构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社会团体证件、事业法人证件、技术监督局代码、行政机关、军队、武警、下属机构(具有主管单位批文号)、基金会、其它机构证明)复印件、预留印鉴、法人授权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同一投资者只能利用一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作为身份证明依据;
■ 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C、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帐支票;
■ 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信银行的说明为准。
(八)其他商业银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本公司网站上公布的《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以及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九)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适用(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流程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 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份额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 个人投资者在不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 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 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 个人投资者若委托他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事宜,须按照证券公司代销网点的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 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的,以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2、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流程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A、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B、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 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C、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A、机构投资者在不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B、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C、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D、其他有关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八、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有效认购申请款项在基金募集期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九、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二)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三)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四) 募集期限届满,若本基金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十、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5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勇
电话:021-38789898
传真:021-38789899
联系人:周慧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9998
公司网址:www.hsbcjt.cn
(二)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5楼
电话:021-68596998
传真:021-68880890
联系人:薛蓓
网址:www.hsbcjt.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9998
汇丰晋信基金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etrading.hsbcjt.cn/
联系人:薛蓓
电话:021-38789898*6659
(2)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21-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109330
传真:(010)66109144
联系人:刑然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汤嘉惠、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丰靖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bank.ecitic.com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东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联系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 丁国荣
联系人: 李清怡
电话: 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029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05
网址: www.sw2000.com.cn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权唐
电话: 010-85130577
传真: 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免长途费)
网址: www.csc108.com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客服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黄岚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5转各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联系人:李洋
电话:(010)66568047
传真:(010)66568116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樊昊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络人:庞晓芸、盛宗凌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客服电话: 4008888555
公司网址: www.lhzq.com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杨盛芳、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78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3066
传真: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18号2号楼21-2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18号2号楼21-29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络人:吴宇、沈燕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6、16、17楼
法定代表人:雷波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3)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5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勇
联系人:赵琳
联系电话:021-38789992
(4)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黎明
(5)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8层
法定代表人:何潮辉
联系电话:010-8518 5000
传真电话:010-8518 5111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思杰、于荣
联系人: 黎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