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化工(000818)公告,辽宁省政府和葫芦岛市政府经与*ST化工、*ST化工大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锦化集团)、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天实业)三家企业债权人进行协商,围绕*ST化工订了“两破一重整”的重组思路,即对锦化集团实施政策性破产、对华天实业进行依法破产处置、对*ST化工实施破产重整。
7月30日,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出于自身产业发展布局的考虑,通过竞拍取得锦化集团所持有的*ST化工1.9亿股股权,成为*ST化工的潜在控股股东。
与此同时,辽宁方大通过竞拍方式获得了锦化集团与氯碱产业相关的破产资产,并按照竞拍价格将该资产转让给了*ST化工。2010年8月26日,*ST化工通过协议受让方式获得了华天实业与氯碱产业相关的生产经营性资产。
公司称,辽宁方大计划着力通过以下多种措施,努力实现挽救*ST化工目前面临的财务危机的目标。
*ST化工的全体股东让渡其转增股份的60%,共计2.04亿股,通过变现偿还债务。其中,作为潜在大股东的辽宁方大拿出了1.14亿股偿还债务,让渡后持股比例将由拍卖时的55.92%降到39.14%。
辽宁方大承诺为*ST化工执行重整计划提供资金支持和担保义务。通过执行《重整计划》,*ST化工可实现债务重组收益15.6亿元,每年可降低财务费用8,265万元。辽宁方大以提供资金的方式支持*ST化工收购华天实业与*ST化工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破产资产。
为保证*ST化工的上述偿债计划、资产收购计划和经营计划顺利完成,辽宁方大计划为*ST化工提供总额9.5亿元资金支持。截至10月11日,辽宁方大已经为*ST化工提供资金3.28亿元。辽宁方大所提供的资金在*ST化工主营业务产生效益并改善融资条件后,由*ST化工分阶段逐步偿还,全部为无息无偿使用。(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