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10年10月25日、26日、27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截止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经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
4、本公司已于2010年10月22日披露了《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