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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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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0【001】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刘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231,984,744.00190,710,718.8121.6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206,280,338.53167,775,626.0322.9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343.5322.9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165,402.63-412.0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61-412.01%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3,402,086.0923.37%126,078,957.4726.6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483,025.51-12.17%38,504,712.5013.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12.50%0.8114.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8-12.50%0.8114.08%
净资产收益率(%)6.54%-27.65%18.67%-13.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5.37%-29.80%16.98%-9.4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220,000.0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1,496,236.5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246.46
所得税影响额-244,997.11
合计3,478,485.8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刘祥21,150,00021,15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3年10月14日
刘亚7,050,0007,05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3年10月14日
江汉7,050,0007,05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3年10月14日
李俊600,0006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栾承岚600,0006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徐兴春600,0006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陈希芬500,0005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李林杰500,0005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汪洋400,0004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韦余红400,0004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赵辉400,0004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徐金芳400,0004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聂淼350,00035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600,0001,6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张燕民800,0008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深圳市福田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00,0004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蔡衍军500,0005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陈新华500,0005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李妍200,0002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许芹300,0003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王巍1,000,0001,0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里维宁500,0005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王凌海500,0005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黄健生200,0002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欧阳伟强200,0002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钟可颐100,0001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谢建龙500,0005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湖南瑞驰丰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00020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1年10月14日
合计47,500,00047,500,000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第三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下降33.4%,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二季度以来业务规模迅速扩大,营业收入增加,应收款结算期和应收票据兑付期未到,货款占用部分资金。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减少。

2、第三季度末应收票据余额较年初增长607.08%,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二季度以来业务规模迅速扩大,营业收入增加,未到兑付期应收票据增加。

3、第三季度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增长142.99%,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二季度以来业务规模迅速扩大,营业收入增加,未到结算期应收账款增加。

4、第三季度末预付款项余额较年初增长 57.3%,主要因为:公司报告期内预付公开招股等相关劳务款项。

5、第三季度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长 52.68%,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所产生的所得税调整影响。

6、第三季度末应付票据余额较年初增长130.46%,主要因为:公司二季度以来业务规模迅速扩大,产品销量增加,相应原材料采购增加,多以应付票据结算,至期末应付票据未到付款期。

7、第三季度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年初减少98.10%,主要因为:公司上年年末计提的奖金未在当年发放,到本年年初全部发放完毕。

8、第三季度末应交税费余额较年初减少84.50%,主要因为:公司二季度以来业务规模迅速扩大,产品销量增加,相应原材料采购增加,未抵扣增值税进项发票增多,造成应交税费比上年比年初少。

9、第三季度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年初减少80.39%,主要因为:退回合作伙伴押金。

10、第三季度末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较年初增加200.00%,主要因为:公司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资助项目资金且至本期末项目验收期未到。

11、第三季度末未分配利润余额较年初增加71.95%,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盈利了3850.47万元。

12、本年前三季度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9.86%,主要因为: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产品销售数量增加等因素,相关成本开支较上年同期增加。

13、本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95.04%,主要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营业收入增加,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按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方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也增加,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14、本年前三季度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4.20%,主要因为:公司所参股公司肇庆市好易联网络有限公司可分配给股东利润比去年同期增加。

15、本年前三季度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80.41%,主要因为:公司本期内部管控能力提升,营业外支出减少。

16、本年前三个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39.99%,主要因为:本年前三季度收入增加,相应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款增加,且退税款及时到账。

17、本年前三个季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11.24%,主要因为:收到政府专项资助资金及收回员工业务借款。

18、本年前三个季度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4.40%,主要因为: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扩大研发团队,相应工资薪金增加。

19、本年前三个季度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30.25%,主要因为:公司本年前三个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缴纳的各项税费相应增加。

20、本年前三个季度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因为:公司本年前三个季度未处理固定资产。

21、本年前三个季度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因为:公司本年前三个季度没有办理筹资事项。

22、本年前三个季度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因为:公司本年前三个季度没有支付股利。

23、报告期内其他主要的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的变动幅度属于合理范围的正常波动。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的生产、经营、研发项目的实施等均按照2010年度的经营计划正常运行。在研发方面,公司加大了对手机支付技术、非接触式受理技术、小额支付技术等新的电子支付技术的研发投入,开拓新的支付技术应用领域。在业务方面,在巩固和加大中国银联体系传统市场份额基础上,公司全面加强了商业银行、专业收单服务公司的市场开发力度,本报告期内,公司先后中标了交通银行总行、招商银行总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国内主流金融机构,为公司后续业绩的稳定增长提供了市场基础,公司将在此基础上加大了对新的中标客户的营销推广力度,保障业绩的稳定、持续增长。2010年1-9月,公司业绩保持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26,078,957.47元,同比增长26.69%;实现营业利润31,937,236.00,同比增长12.1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504,712.50,同比增长13.83%。

2、公司四季度及今后的业务展望:

利用公司在POS领域的技术积累、行业经验,抓住国内电子支付行业快速发展的契机,进一步拓展市场,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升管理水平,支撑公司稳健快速发展。以技术创新为先导,通过高端定制产品销售、电子支付设备合作运营服务等商业模式丰富公司业务类型,拓展国际市场客户、第三方收单服务机构客户和手机支付、公交卡小额支付、电信、电力、石化、烟草、物流等为代表的特定行业客户,扩大公司销售领域和业务范围,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国内POS机领域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祥及持股5%以上的关联股东刘亚、江汉共同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做出了以下承诺:“(1)刘祥、刘亚及江汉共同保证,不以自营或以合资、合作等方式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现从事的业务有竞争的业务,刘祥、刘亚及江汉现有的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受刘祥、刘亚及江汉控制的企业亦不会经营与发行人现从事的业务有竞争的业务。(2)如违反上述承诺,刘祥、刘亚及江汉同意承担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3)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刘祥、刘亚及江汉作为发行人股东或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二、股份锁定的承诺:

1、刘祥、刘亚、江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新国都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自然人股东李俊、栾承岚、陈希芬、汪洋、韦余红、李林杰、赵辉、徐金芳、聂淼、张燕民、蔡衍军、陈新华、李妍、许芹、王巍、里维宁、王凌海、徐兴春、钟可颐、谢建龙、黄健生、欧阳伟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法人股东深创投、福田资本、瑞驰丰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祥、江汉、汪洋、韦余红、李林杰、栾承岚、赵辉承诺:“在本人及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和人员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三、其他承诺

1、关于税务风险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祥及关联股东刘亚和江汉共同承诺:“如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因任何违反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而遭受税务主管机关追讨欠税并处罚的情况,本人同意全额承担相关的责任。”

2、关于住房公积金风险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刘祥、刘亚、江汉出具承诺函:“如今后贵司因上市前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事宜被要求补缴住房公积金、缴纳罚款或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时,我们将及时、无条件、全额补偿贵司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3、关于生产场地被迫搬迁的补偿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祥及关联股东刘亚和江汉共同承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且发行人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后,若因公司租赁厂房的产权瑕疵导致发行人被迫搬迁生产场地,承诺人将以连带责任方式全额承担补偿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搬迁费用和因生产停滞所造成的损失。”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和人员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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