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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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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陈木森先生、总裁李叶青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玲玲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开顺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6,561,409,86914,584,162,70013.5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4,523,134,0164,554,940,674-0.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1.2111.29-0.7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63,132,743-40.3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1.40-40.17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238,59189,304,819-88.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22-88.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05-95.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22-88.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71.98减少2.0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00.46减少1.9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210,84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1,589,99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230,86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50,948,186
所得税影响额-23,399,51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504,740
合计68,653,949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3,11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GAOLING FUND,L.P.18,653,827境内上市外资股
国家股(华新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持有)11,887,597人民币普通股
华新集团有限公司9,870,232人民币普通股
MEINL BANK AKTIENGESELLSCHAFT8,130,668境内上市外资股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499,681人民币普通股

国际金融-汇丰-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0CIATION4,260,075人民币普通股
ABERDEEN GLOBAL-CHINESE EQUITY FUND4,219,892境内上市外资股
SBCHK A/C CREDIT AGRICOLE A/C COMPAGNIE FINANCIERE EDMOND DE ROTHSCHILD3,999,895境内上市外资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2,614,736人民币普通股
黄石铁路联营公司2,520,000人民币普通股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1.1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指标与年初相比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 目2010年9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简要说明
应收账款569,927,705297,760,32691%公司规模扩大,重点项目赊销增加
预付账款89,676,03337,020,572142%预付生产材料款及大修费
其他应收款312,336,52099,591,404214%处置子公司,应收股权转让款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4,240,000-100%处置子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少
固定资产9,604,064,4787,354,043,91431%部分在建项目完工转固
在建工程2,067,593,2383,215,231,141-36%部分在建项目完工转固
应付账款1,990,944,3771,387,347,65044%部分在建项目完工结算,应付工程款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29,203,80579,805,298-63%上年度绩效工资发放
应交税费-54,457,44524,087,855-326%在建项目设备采购进项税额留抵增加
应付利息11,827,97920,736,438-43%支付短期融资券利息
应付股利19,584,84840,849,447-52%子公司支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205,364,395135,768,02451%代收应付款项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65,577,467697,976,85681%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增加
其他流动负债598,650,000-100%短期债券到期还款
应付债券598,350,000 发行中期票据

3.1.2利润表主要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 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变动幅度简要说明
财务费用227,063,395165,841,58437%借款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1,157,298-166,182596%坏账核销
投资净收益51,146,791352,70014402%子公司处置收益增加
营业利润85,461,413383,120,722-78%售价下降、营业成本上升导致利润下降
营业外收入97,692,28560,675,12361%政府补助增加
营业外支出5,207,3403,397,28953%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
利润总额177,946,358440,398,556-60%售价下降、营业成本上升导致利润下降
净利润123,106,210339,996,742-64%售价下降、营业成本上升导致利润下降

3.1.3现流表主要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合并数变动幅度简要说明
2010年1-9月2009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3,132,743943,304,307-40%购买生产材料、接受劳务等现金支出增加;应收账款及存货占用增加

3.1.4利润表主要财务指标与上年三季度相比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 目2010年7-9月2009年7-9月变动幅度简要说明
财务费用90,530,49550,611,53379%借款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684,747 坏账核销
投资净收益198,605352,700-44%股票投资收益减少
营业利润31,855,895153,439,549-79%售价下降、营业成本上升导致利润下降
营业外收入25,420,35817,926,33842%政府补助增加
营业外支出2,853,540681,196319%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
利润总额54,422,713170,684,691-68%售价下降、营业成本上升导致利润下降
净利润30,290,360113,715,565-73%售价下降、营业成本上升导致利润下降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于2010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后的方案仅对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调整。该方案已于2010年9月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

公司已于2010年9月7日拿到《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展期批复》(商资批【2010】191号),展期时间自2010年9月3日起,展期180天。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1、公司第一大股东Holchin B.V.在公司2008年2月18日刊登的《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外国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情况报告书暨股权变动公告书》中承诺:

(1)Holchin B.V.确认并同意华新水泥现行的发展战略,并将支持华新水泥管理层实施此等战略;如果客观环境要求改变发展战略,此等战略改变应当取得Holchin B.V.与华新水泥管理层的一致同意。

(2)Holchin B.V.承诺在中国大陆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投资、拥有、控制和/或运营除华新水泥及其附属公司之外的任何因其位置所在而与华新水泥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的其他建材企业。Holchin B.V.的股东、最终控制人以及Holchin B.V.最终控制人的其他子公司均知悉并同意遵循此等承诺。

(3)Holchin B.V承诺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对华新水泥的高级管理层(现对CEO直接报告工作的成员)不进行重大的人事变动或替换,以维持华新水泥管理层的稳定。

(4)Holchin B.V.承诺对于本次发行完成后与华新水泥之间发生的任何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应当是公平的和有利于公司业务的。Holchin B.V.的股东、最终控制人以及Holchin B.V.最终控制人的其他子公司均知悉并同意遵循此等承诺。

(5)Holchin B.V.承诺将不改变华新水泥的公司名称或其产品商标,除非华新水泥的管理层和董事会以及黄石市政府就某一明显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此类变化做出了同意。

(6)Holchin B.V.同意,如果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三年锁定期后被转让,只要该转让发生时上述承诺仍然具有意义和合理性,本次发行的股份的新持有人将同意承担上述承诺。

以上承诺部分已经履行完毕,部分正在履行之中。

2、公司股东华新集团有限公司在《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其代国家持有的华新水泥国家股及其持有的华新水泥境内法人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第十三至第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3)其代国家持有的华新水泥国家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第三十七至第四十八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数量不超过股权分置改革后华新集团代国家持有的国家股数量的5%(相当于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1%),出售价格不低于9元/股(如果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华新集团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将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4)其代国家持有的华新水泥国家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第四十九至第六十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数量不超过股权分置改革后华新集团代国家持有的国家股数量的10%(相当于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1%),出售价格不低于9元/股(如果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华新集团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将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5)其代国家持有的华新水泥国家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数量每达到华新水泥的股份总数1%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以上承诺正在履行之中。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工作已于今年6月完成,报告期内无此项工作。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木森

201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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