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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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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0-033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刘迎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学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一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发行时所作承诺刘迎建、徐冬青、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张立清在公司上市前签署《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严格履行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全体发起人股东如公司因与ExperExchange Inc.(南开越洋)的软件著作权纠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则公司实际承担的赔偿责任由公司的所有发起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所有发起人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足额补偿尚未发生需要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

 2010.9.302009.12.31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1,859,538,794.95614,583,908.70202.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422,238,223.14246,214,224.45477.64%
股本(股)107,051,396.0080,051,396.0033.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3.293.08331.49%
 2010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0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291,200,528.79103.90%965,614,008.23202.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144,575.14-53.37%100,023,800.37104.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0,147,314.05-2,360.6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94-1,790.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65.71%0.9962.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65.71%0.9962.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3%-13.55%8.83%-17.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1%-13.17%8.96%-16.5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30.00%~~50.00%
2009年度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5,600,404.6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电纸书产品销量持续增长,公司其他新产品市场预期较好。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增长356.66%,系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应收票据增长155.35%,系报告期内收入增加,采取票据结算的收入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增长112.85%,系销售增加所致;

4、预付账款增长254.64%,系预付设备款、原料款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增长187.24%,系报告期内保证金、待摊对外联络处房租及出口退税等项目增加所致;

6、存货增长286.20%,系生产需要的原材料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增长578.64%,系增加厂区改造及需要安装的设备所致;

8、开发支出增长182.83%,系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减少95.39%,系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10、应付账款增长38.24%,系采购的原料、半成品未到应付账期所致;

11、预收账款增长330.26%,系预收经销商货款增加所致;

12、应交税费减少122.83%,系预交税费所致;

13、其他应付款增长63.45%,系市场保证金增加所致;

14、股本增长33.73%,系本次新股发行所致;

15、资本公积增长5406.22%,系本次新股发行溢价所致;

16、未分配利润增长75.83%,系利润增加所致;

17、营业收入增长202.95%,系电纸书及其他产品销量增长所致;

18、销售费用增长153.68%,系广告宣传投入增加及销售人员费用增加所致;

19、管理费用增长127.72%,系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人员费用增加所致;

20、财务费用减少141.10%,系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相应利息支出减少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1、营业外收入增长124.52%,系收入增长导致软件退税增加所致;

22、所得税费用增长253.88%,系利润总额增长所致;

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2360.63%,系报告期内原料款、保证金及人员费用、税费增加所致;

2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492.36%,系公司增加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厂区改造投入所致;

2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22840.24%,系发行新股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与ExperExchange Inc.(南开越洋)的软件著作权纠纷进展如下:2010年7月31日,南开越洋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申诉书》。2010年8月2日,本公司从代理律师处收到其转发的南开越洋《仲裁申诉书》。南开越洋在《仲裁申诉书》中要求汉王科技停止所有侵犯南开越洋在OpenRTK 6.0 享有之权益的行为,和任何违约及侵权行为;赔偿其14712.07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等费用;南开越洋在得到进一步证据后,可能对要求赔偿的金额进行修订。

8月中旬,公司得知南开越洋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的破产庭提出破产保护申请。如果公司与南开越洋之间的仲裁,仲裁庭判令南开越洋赔付公司律师费和(或)反诉金额,南开越洋可能将无力支付。公司于9月6日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出“讼费保证金申请”和“答辩延期申请”,要求南开越洋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预付仲裁保证金。10月6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裁定:支持汉王的讼费保证金申请,指令南开越洋在2010年11月1日或之前提交120万元港币的保证金;如果南开越洋未能提供该笔保证金,本仲裁将会被中止,如果南开越洋如期提交保证金,汉王须于2010年11月14日或之前提交答辩;汉王提出本次讼费保证金申请和答辩延期申请所产生的费用由南开越洋承担。

本公司认为,本公司与汉王制造均严格执行了与南开越洋签署的相关协议,未发生侵权行为,且本公司、汉王制造均已严格按照协议向南开越洋支付软件授权费,本公司不存在违约行为。本公司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已于2009年4月开始全面使用自主研发的英文识别核心技术,替代与南开越洋的签约软件产品,因此,上述仲裁案件不会对本公司未来产品的生产销售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为更好地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所有发起人股东承诺如因上述软件著作权纠纷本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则本公司实际承担的赔偿责任由公司所有发起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所有发起人股东共同对本公司进行足额补偿。该软件著作权纠纷不会对本公司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不会对本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9月30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商誉侵权诉讼,要求南开越洋及其子公司天津爱悌电子信息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公司名誉损失、商业信誉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华书局的版权诉讼无重大进展。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88,852.4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79,999.96中关村发展专项资金拨款150000元,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技术标准资助资金250000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486,936.67给民政部地震捐款2000000元。
所得税影响额269,368.37 
合计-1,526,420.74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7,48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吕永和216,982人民币普通股
马培青208,300人民币普通股
吕健豪189,200人民币普通股
刘其武145,500人民币普通股
马翠英125,300人民币普通股
潘芝仙115,260人民币普通股
迟绍奎107,960人民币普通股
罗冠棠79,900人民币普通股
王泓78,893人民币普通股
朱荣林74,200人民币普通股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迎建

201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0-031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0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表决董事1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0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拟利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事宜,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0-032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0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拟利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0-034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39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41.9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113,13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529.980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7,600.019832万元。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013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比本次上市计划募集资金24,944 万元超出了82,656.019832 万元。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因公司产品品类日益丰富,生产和销售规模不断扩大,所需流动资金数额增加。为确保公司实现2010年经营目标,拟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从而给股东更大的投资回报。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五条),同时承诺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供了所需流动资金。上述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从内容和程序上,上述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表述。上述方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的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汉王科技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为公司生产和销售规模的扩大提供所需的流动资金。

2、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上述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行为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且已经汉王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出具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本保荐机构同意汉王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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