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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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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A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吴新华董事工作原因蒋建新
黄晞董事工作原因王敏

1.3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吴庭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建雄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6,299,467,803.7812,012,800,168.3435.6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6,893,331,794.206,564,517,053.345.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51183.588-29.9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98,433,045.81-4.7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274-67.26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40,464,912.30511,774,740.86-26.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120.1865-6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90.1858-60.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120.1865-60.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67.59减少2.5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57.57减少2.5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0,054.1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711,129.13
所得税影响额-697,795.8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70,959.76
合计1,922,427.71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74,62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47,255,607人民币普通股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27,572,421人民币普通股
银河证券-招行-银河金星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8,717,41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8,687,25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7,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724,83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168,90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6,039,96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756,64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263,502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报表项目期末数年初数增减幅度(%)原因
货币资金130,615,040.05433,974,968.56-70%主要是2009年12月公司增发募集资金于报告期内使用完毕所致
应收账款243,145,565.68173,442,242.5940%主要是应收通行费收入增加
其他应收款3,453,216.172,515,188.2837%主要是福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代垫款增加
固定资产11,129,091,960.305,553,369,607.70100%主要是2010年9月2日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主体建成通车,预估增加固定资产592,032万元。
固定资产清理154,030,142.63  主要是福厦高速公路扩建拆除待报废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3,167,437,616.294,376,150,531.21-28%主要是2010年9月2日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主体建成通车,转入固定资产415,261万元
短期借款4,204,000,000.002,095,000,000.00101%主要是福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银行借款增加
应付账款1,569,477,966.3647,001,132.553239%主要是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未计量支付的工程款
应付利息11,378,327.916,378,491.6178%主要是福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银行借款增加
实收资本2,744,400,000.001,829,600,000.0050%根据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利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转增资本。
资本公积1,719,687,745.502,634,487,745.50-35%根据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利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转增资本。
未分配利润1,843,594,561.101,514,779,820.2422%报告期利润增加
会计报表项目期末数上期数增减幅度(%)原因
投资收益-43,072,117.37-33,541,963.5528%主要是上年同期本公司确认养护公司投资收益969.78万元,本年度养护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35,632,295.31-1,549,573,888.82102%主要是福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支出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33,839,320.99779,279,554.54148%主要是福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银行借款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福厦高速公路扩建

福厦高速扩建工程包括泉厦高速扩建工程和福泉高速扩建工程,其中泉厦高速扩建工程由本公司投资建设,福泉高速扩建工程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泉公司投资建设。

2007年7月17日,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福州至厦门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的议案》。2008年5月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泉、泉厦高速公路扩建项目经营年限的批复》(闽政文[2008]168号),同意本公司福厦、泉厦高速公路扩建项目作为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进行建设和经营,扩建后收费年限25年,分别自福泉、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全路段建成通车之日起计算。

根据交通部《关于泉州至厦门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08]464号),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项目路线全长81.88公里,初步设计概算65.95亿元。扩建工程于2007年底开工, 2010年9月2日主体建成通车,扩建后,泉厦高速公路收费年限从2010年9月2日开始计算。报告期内,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预估转入固定资产59.2亿元,预计较交通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有所节约,最终投资总额待竣工决算完成后确定。截至报告期末,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实际已完成投资415,242.64万元,占预估金额的比例为70.14%。

根据交通部《关于福州至泉州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09]134号),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项目路线全长142.37公里,初步设计概算90.43亿元,工程于2007年底开工,预计2011年建成通车。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报告期内,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实际已完成投资309,069.22万元,占概算总投资额比例为34.18%。

2、投资南平浦南高速公路

2004年10月,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浦南公司)的议案》,浦南公司由省高速公路公司、本公司和福建省南平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平高速公司")三方投资设立,注册资本6,000万元,股权比例:省高速公路公司占41.08%、本公司占29.78%、南平高速公路公司占29.14%。2006年5月12日浦南高速公司第三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组建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议案,省高速公路公司对浦南公司的出资比例从原来的41.08%调整为57.55%,南平高速公司的出资比例从原来的29.14%调整为12.67%,本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变。2010年3月22日,省高速公路公司与南平高速公路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南平高速公路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浦南高速12.67%的股权转让给省高速公路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省高速公路公司对浦南公司的出资比例为70.22%,本公司的出资比例为29.78%。

浦南公司经营范围为浦南高速公路的建设投资、经营管理、养护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的批复,浦南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为自全路段通车之日起计算25年。浦南高速公路全长约245公里,投资概算为1,035,442万元(交通运输部《关于福建省浦城(闽粤界)至南平公路调整概算的批复》(交公路发[2010]125号)),于2005年12月1日起正式开工,2008年12月24日建成通车。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1)省高速公路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承诺,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3)在本次改革方案实施后,省高速公路公司和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承诺将在2006年至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福建高速进行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70%。

(4)在本次改革方案实施后,省高速公路公司和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承诺将提议并赞同福建高速2006年中期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福建高速向全体股东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5股。

(5)在本次改革方案实施后,省高速公路公司承诺:①在浦城-南平高速公路通车时将所持有的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浦南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福建高速,以支持福建高速控股浦南公司;②福建高速对省高速公路公司所拥有的已通车路段享有优先购买权;③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将在2007年12月31日前把国家高速公路主干线沈阳-海口线福建境内的罗源-宁德高速公路注入福建高速。

以上各项承诺均按约履行。其中第(1)、(2)、(3)、(4)、(5)③项已履行完毕。其余各项均按约履行中。

2009年11月26日,省高速公路公司和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承诺:对其持有的在福建高速股权分置改革中形成的总计 936,434,98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可申请解除限售之日(2009 年 7 月 14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三年。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09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进行了修改: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09年度现金分红,以1,829,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派发红利总额为182,960,000元。详情请参阅2010年6月8日《200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庭锵

201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10-015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 2010 年 10月 12 日公告的会议通知,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0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庭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的出席情况如下表: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
网络投票股东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85,162,514股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85,162,514股
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4.12%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54.12%
网络投票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特别决议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人,代表股份1,485,162,5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2010年5月19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2010年6月8日公司发布的《200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于2010年6月23日完成了2009年度现金红利派发和公积金转增股本工作。经过本次转增,公司股本增加914,800,000股,股份总数增至2,744,400,000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1、第六条

修改前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2,960万元。

修改后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4,440万元。

2、第十九条

修改前内容:公司股份总数为182,96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2,96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修改后内容:公司股份总数为274,44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74,44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为扩大公司信息披露的覆盖面,充分保证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对外信息的知悉权,公司在原有《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基础上陆续增加了《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增加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章程》中涉及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一并修改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上述议案详情可参阅2010年8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和本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张明锋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10-016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0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吴新华先生、黄晞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吴新华先生委托董事蒋建新先生行使表决权,黄晞女士委托董事王敏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庭锵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徐军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务。本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林志扬先生、徐军先生、吴庭锵先生,召集人为林志扬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徐军先生、潘琰女士、吴新华先生,召集人为徐军先生。战略委员会成员为:吴庭锵先生、吴新华先生、熊向荣先生,召集人为吴庭锵先生。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潘琰女士、林志扬先生、吴庭锵先生,召集人为潘琰女士。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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