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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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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孙宝卫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伟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雪艳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2009.12.31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2,748,754,490.40882,131,092.84211.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2,598,629,184.44416,839,551.32523.41%
股本(股)182,454,992.00136,454,992.0033.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4.243.05366.89%
 2010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0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83,984,848.4135.74%576,786,397.1118.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0,014,220.8756.19%182,256,238.7026.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20,083,980.16-1.3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66-25.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17.39%1.125.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717.39%1.125.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4%-4.58%11.83%-19.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3%-4.08%11.62%-18.7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083,152.17房产及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384,883.00政府补贴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66,777.94其他
合计3,401,257.2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1,82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王无忧461,820人民币普通股
郑磊438,489人民币普通股
胡劲松228,857人民币普通股
东方汇理银行169,373人民币普通股
王成菊164,259人民币普通股
刘丽玲148,700人民币普通股
张国华133,800人民币普通股
李国贤133,300人民币普通股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27,840人民币普通股
胡艳清119,95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650.00%,主要系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2090.82%,主要系商业客户采用承兑方式结算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65.44%,主要系销售规模加大以及回款帐期影响所致。

4、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223.08%,主要系生化预付原料款,新冠项目厂房建设影响所致。

5、应收利息较年初减少35.80%,主要系已收国债利息按进度确认收益所致。

6、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533.70%,主要系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54.13%,主要系新冠项目工程增加所致。

8、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88.89%,主要系自有资金增加归还贷款所致。

9、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45.51%,主要系增加应付材料款所致。

10、预收款项较年初减少30.00%,主要系力生置业预收转收入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114.16%,主要系按照业绩考核应付未付薪酬增加所致。

12、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2530.88%,主要系年初退税所致。

13、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末没有应付利息所致。

14、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84.81%,主要系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15、实收资本较年初增加33.71%,主要系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16、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2830.53%,主要系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17、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增加433.08%,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18、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20.91%,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贷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19、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50.93%,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冲回所致。

20、投资收益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66.97%,主要系武田公司正在转让,亏损截止到6月份所致。

21、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61.12%,主要系各地药监局抽查肝素钠的罚款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0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议案》,此项目已经2010年8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公告详见2010年8月10日和2010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2.公司于2010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所持有天津武田药品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此交易已经2010年8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公告详见2010年8月21日和2010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天津市医药集团、力生制药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力生制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力生制药股份,也不由力生制药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力生制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力生制药股份,也不由力生制药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正在履行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0.00%~~30.00%
2009年度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54,507,713.30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销售平稳增长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孙宝卫

二0一0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0-031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0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0-033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生制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37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45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2,07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9,994,129.8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00,005,870.12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09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鞍山西道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作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公司与保荐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及上述三家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冠制药”)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已于2010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进行了公告,募集资金专户中所涉及的账号明细如下:

开户行开户方账户号三方监管账户性质
兴业银行力生制药

 

441250100100005858活期
441250100200000541定期存单方式
4412501002000006607天通知存款方式
441250100200004250智能7天通知存款方式
新冠制药441250100100006381活期
招商银行力生制药022900090510669活期
02290009058000055定期存单方式
02290009058000041定期存单方式
02290009058000069定期存单方式
中信银行力生制药7232910182600012568定期存单方式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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