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晚,国美电器董事会公布了特别股东大会表决结果:议案1、2、3、4被通过,议案5、6、7、8被否决。
1、2、3项议案由国美董事会提出,内容分别为重选贝恩资本推选的竺稼、Ian Andrew Reynolds和王励弘三人担任国美非执行董事。后五项议案由大股东黄光裕一方提出,其中议案4为提请撤销国美于2010年5月11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的配发、发行及买卖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这项授权意味着董事会增发20%以下股份无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这一议案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得到54.62%股东支持获得通过,意味着董事会已被剥夺增发新股的一般授权。
议案5、6、7、8分别为大股东提请撤销陈晓国美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职务;撤销孙一丁执行董事职务;提名黄方代表邹晓春、黄燕虹为执行董事。这四项人事议案均因近52%的股东投票反对而被否,意味着陈晓将留任董事会主席。
在关于撤销陈晓董事会主席的问题上,48.11%的股东投了赞成票,而51.89%的股东投了反对票。接近董事会人士透露,股权上并不占优势的陈晓之所以能够获胜在于此次总投票率高达81%以上,除了黄光裕自己投票赞成罢免陈晓外,只有11亿股即6.6%的股东投了赞成票。
投票结果由公司律师用英文宣读,陈晓未出现在晚上的特别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结果宣布结束后,国美总裁王俊洲走下台来跟黄燕虹握手,随即迅速离场,黄燕虹也随后离开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