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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9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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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
将遏制开发商借“文化创意产业”之名炒房地产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信息服务部部长常泽鲲表示,有关部门将完善体制、严格审核标准,坚决禁止房地产开发商以投资文化创意产业的名义,间接进行房地产炒作。

 常泽鲲是在9月28日举行的第四届中国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论坛媒体通气会上做上述表述的。他说,此前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一方面,政策层面非常鼓励各方资金投资文化创意产业,推进完善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体系的建设。各地也建立了形式多样的文化地产、创意产业园区。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认定制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和项目审核标准。而且,要求创业项目和投资人提供正规的行业执照、资质审批文件等,且不能有信用不良的相关记录。(陈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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