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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9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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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0-042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9月2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10年9月27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华先生召集,应收董事表决票9张,实收9张。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关联董事谭仲明、于世良、周育先、李新华回避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09年10月13日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决议有效期将于2010年10月13日到期。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延期至2011年10月13日。

二、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09年10月13日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全部事宜授权有效期,具体授权期限自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一年,即延长至2011年10月13日,授权内容不变。

三、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0-043)全文刊登于2010年9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0—043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9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9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10月13日上午10: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0月12日—2010年10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0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0月12日15:00至2010年10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公司将于2010年10月9日通过《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9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商务中心12Fa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9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42)。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0年10月11日、10月12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10月12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0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80;投票简称:中材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议案序号
100总议案100.00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1.00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2.00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0月12日15:00至2010年10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宋伯庐、贺扬

联系电话:010-88437909

传 真:010-8843771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商务中心12Fa

邮 编:100097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42)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0年10月13日召开的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 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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