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工作变动原因,夏桂英女士已于2010年9月27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鉴于夏桂英女士辞职未导致本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夏桂英女士辞职自提出辞职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对夏桂英女士任职公司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