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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9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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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浙江阳光 股票代码:600261 公告编号:临2010-020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9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森洁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于2010年4月6日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发行的申请材料。本次拟募投项目之一的厦门LED照明产品项目正在洽谈专利许可事宜,由于细节条款的商定还将延迟3-4个月时间,故公司从稳健角度出发,决定先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本次拟募投的三个项目公司已用自有资金开始投入,项目的前期实施将不受影响。公司将视相关专利许可协议签订的具体进程选择合适时机再次上报增发材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决议》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有权决定本议案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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