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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86 21 63353816
联系人:王伟 陈景新
客户服务电话:+86-21-962299或400 880 8588
网址:www.swbnpp.com
电子邮件:service@swbnpp.com
(2)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联系人:田耕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传真:+86 10 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2)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传真:+86-10-85109219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汤嘉惠、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4)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 陆红霞
传真:010-83914283
网址:www.cmbc.com.cn
5)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金蕾
传真:+86-10-65550827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6)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 号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客服电话:021-962999
联系人:吴海平
传真:021-50105124
网址:www.srcb.com
7)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传真: 025-84544129
联系人:贺坚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400
网址: www.njcb.com.cn
8)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传真:+86 21 54035333
联系人:邓寒冰
客服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站:www.sw2000.com.cn
9)名称: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0)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全国),021-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11)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2)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传真:+86 755 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95565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13)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户服务热线: 400 8888 888
传真:+86-010-66568116
联系人:李洋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95575或致电各营业网点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黄岚
公司网站:www.gf.com.cn
15)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88 788、10108998
传真:021-68815009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6)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电话:+86-21-95503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17)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信托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传真: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9)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5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联系人:梁宇
传真:010-58568062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2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徐欣
客服电话: 0510-82588168
公司网站: www.glsc.com.cn
2、场内发售机构
(1)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和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2)本基金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新增为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构。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 号投资广场23 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 号投资广场23 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8598835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86-21-31358666
传真:+86-21-31358600
联系人姓名: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绍信
电话:+86 -21-23238888
传真:+86-21-23238800
联系人姓名:张鸿
经办注册会计师姓名:汪棣、张鸿
六、基金份额分级与净值计算原则
(一)基金份额结构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申万巴黎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简称“申万深成份额”)、申万巴黎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申万收益份额”)与申万巴黎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进取类份额(简称“申万进取份额”)。其中,申万收益份额、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 的比率不变。
(二)基金份额的自动分离与分拆规则
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基金份额将确认为申万深成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基金份额按照1:1的比例自动分离为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种份额类别,即申万收益份额和申万进取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申万深成份额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申万收益份额与申万进取份额交易代码不同,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投资者可在场内申购和赎回申万深成份额,投资者可选择将其在场内申购的申万深成份额按1:1的比例分拆成申万收益份额和申万进取份额。投资者也可按1:1的配比将其持有的申万收益份额和申万进取份额申请合并为场内的申万深成份额。
投资者可在场外申购和赎回申万深成份额。投资者不得申请将其场外申购的申万深成份额进行分拆,但《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场外申万深成份额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并申请将其分拆成申万收益份额和申万进取份额后上市交易。
(三)申万收益份额与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原则(单位:人民币元)
在申万收益份额与申万进取份额的存续期内,申万收益份额与申万进取份额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原则如下:
1、正常情况下(指除下文原则2与原则3的情形外),申万收益份额每日获得日基准收益,申万收益份额实际的投资盈亏都由申万进取份额分享与承担。申万收益份额的日基准收益以面值1.000元为基准采取单利进行计算。
某年的日基准收益=1.000×该年的年基准收益率/当年天数
年基准收益率是指本基金为申万收益份额设定的每年附条件可实现的收益率,申万收益份额在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下每个自然年度均可实现年基准收益率。
年基准收益率=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0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的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3.00%。
2、极端情况发生日,指按正常情况下的原则计算,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跌破0.100元的当日,即申万进取份额在承担当日亏损与支付日基准收益后基金份额净值将跌破0.100元的当日,其具体计算原则详见下文中的公式。
3、极端情况发生后,申万进取份额暂时不再保证申万收益份额每日获得日基准收益,申万收益份额开始与申万进取份额按两者基金份额净值的比例共同承担亏损,即申万收益份额与申万进取份额将各负盈亏。若由于深证成指的回涨使得申万进取份额按各负盈亏原则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0.100元,则超过0.100元的部分净值将优先用于弥补申万收益份额,以使申万收益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等于申万收益份额在极端情况发生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加上申万收益份额自极端情况发生日(含该日)以来在正常情况下累计应得的基准收益;若弥补后仍有剩余,则剩余部分归属于申万进取份额;若不足以弥补,则直至补足后,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方可超过0.100元。在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0.100元后,申万收益份额与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原则又按照上述原则1执行,即申万收益份额每日获得日基准收益,申万收益份额的实际投资盈亏由申万进取份额分享与承担。
(四)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分别计算并公告申万深成份额、申万收益份额与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一份申万收益份额与一份申万进取份额构成一对份额组合,一对申万收益份额与申万进取份额的份额组合的净值之和等于两份申万深成份额的净值。
为了简化表述,我们记第i个年度里的T日,申万深成份额、申万收益份额、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下转A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