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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7月1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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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6 证券简称:昆明机床 公告编号:2010-010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A股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或转增比例及每股分配或转增比例单位:股

每10股转增股数2.5
每股转增股数0.25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05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0.045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15日

● 除权(除息)日:2010年7月16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153,596,55036.15 38,399,137 38,399,137191,995,68736.15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158,552,48337.32 39,638,121 39,638,121198,190,60437.3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112,715,85026.53 28,178,962 28,178,962140,894,81226.53
4、其他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三、股份总数424,864,883100 106,216,220 106,216,220531,081,103100

● 现金红利发放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年7月19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本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10 年6 月23 日召开的本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0 年6 月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网页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相关网页http://www.hkex.com.hk和公司国际互联网相关网页http://www.kmtcl.com.cn。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09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至2010 年7 月15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424,864,8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转增2.5股,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共计派发股利19,119千元。实施后总股本为531,081,103股,增加106,216,220股。

1、分红派息方案

现有的总股本424,864,883股为基数(其中A股股数为312,149,033股,H股股数为112,715,850股),每10股派发人民币0.5元现金(含税),总计人民币21,243千元;其中:A股股东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人民币0.45元现金。对于持有内资股(“A 股”)的个人投资者,由公司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5元;对于合资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税后现金发放红利,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45 元(QFII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可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其他持有内资股的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5 元。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按公司现有的总股本424,864,883股(其中A股股数为312,149,033股,H股股数为112,715,850股),每10股转增2.5股,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为531,081,103股(其中A股股数为390,186,291股,H股股数为140,894,812股)。

三、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7月22日

(二) 除权(除息)日:2010年7月16日

(三)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15日

(四) 现金红利发放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年7月19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0年7月15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2、其他持有内资股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委托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根据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由登记结算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各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化情况表单位:股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7月22日

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531,081,103股摊薄计算的2009年度每股收益为0.406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中国云南昆明市茨坝路23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86(871)6166623

咨询传真:+86(871)6166288

九、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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