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ST聚友 公告编号:2010-054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共计55家,其中已有49家提出股改动议,其持股数量占公司非流通股总数的99.14%,其余非流通股股东因注销、无法联系、正在办理等原因未明确提出股改动议。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公司已经聘请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股改保荐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为彻底解决公司的巨额债务负担,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实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将与拟实施的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相结合。在经过与非流通股股东、重组方、相关债权人进行数次协商沟通后,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已制订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初步方案,目前股改方案正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公司将加快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以尽快启动股改程序。
四、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上升街72号8楼
邮编:610015
电话:028-86758751
传真:028-86758331
联系人:吴峰
电子信箱:wufeng@ufg.com.cn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ST聚友 公告编号:2010-053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7月9日。
2.召开地点: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十一号成都聚友商务会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清海先生。
6.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说明:是。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7 人、代表股份42,561,61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2.09 %。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043,49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78%。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3人、代表股份1,043,49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78%,本次会议没有采用网络投票方式。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解除公司与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的提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42,561,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43,49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
3.表决结果:该提案经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德兵、杨波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材料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杜德兵律师、杨波律师出具的《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