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喆
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从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获悉,经鞍山市政府批准,鞍山市商业银行51.49%国有股权(11.33亿股)正在产权市场挂牌,转让方为该行第一大股东鞍山市财政局和第三大股东鞍山市自来水总公司。转让底价为每股2元,合计22.66亿元。
知情人士介绍,此次鞍山市政府转让鞍山商行的控股权,目的是加快推进该行股权结构多元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拟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进一步扩张金融业务。
切分多个标的“零售”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信息显示,此次鞍山市商业银行51.49%股权转让项目共切分为17个标的,分标的进行挂牌。其中,鞍山市自来水总公司转让其持有的9.998%股权(22000万股)。鞍山市财政局持有的41.493%股权(91300万股)则划分成16个标的,每个标的资产的股份从1000万股到18000万股不等。挂牌底价均为每股2元。
标的挂牌期自2010年7月6日起,至8月2日止。挂牌期满后如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将延展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出让方申请终止,该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
此次鞍山商业银行控股权转让影响较大,因此,鞍山市政府对受让方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根据转让方开出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如为境内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不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10%;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意向受让方如为境外金融机构,则最近一年年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0亿美元;最近两年的长期信用评级为良好;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资本充足率应达到其注册地银行业资本充足率平均水平且不低于8%。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关人士指出,持有或控制5%以上股份将成为鞍山商业银行的主要股东,对于受让股权后成为该行主要股东的投资者,则其入股同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超过2家,主要股东包括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不超过20%。
进一步增厚业绩
知情人士表示,此次鞍山市国资大比例退出鞍山商行,给各类机构带来了投资入股的重大发展机遇,也给鞍山商行引资扩张及增厚业绩提供了条件。随着鞍山商行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其新的发展空间会进一步打开,未来,还有可能走上城市商业银行上市之路。
资料显示,鞍山商行的前身是1996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鞍山城市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更名为鞍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22.0035亿元,资产总额358.47亿元,净资产38.59亿元。主要经营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票据贴现和发行金融债券等业务。
近年来,鞍山商行在鞍山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加速经济隆起,构建和谐鞍山”的主题,努力进取,加快发展,各项经营指标均实现历史性突破。
2009年,该行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6亿元。至2009年末,该行各项存款余额达到314.2亿元,市场占比为18.76%,位居鞍山市首位。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99.8亿元,市场占比为21.33%,位居鞍山市同业第一位。高效能、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鞍山市的经济建设。
鞍山商行严格落实贷款“三查”,不断化解存量及潜在不良风险,资产质量不断提升,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持续实现“双降”。截至2009年末,全行不良贷款余额为5.1亿元,不良贷款比例为2.56%。
目前,鞍山商行已同全球95个国家和地区的305家银行建立了代理关系,成功办理了进出口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外汇资金境外隔夜投资等各项外汇业务,实现了本外币一体化经营。2009年,利润增长创历史最好水平,实现拨备前利润7.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亿元。实现净利润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亿元,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为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