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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5月1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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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主力将逐步进入股指期货市场
中金所发布套保和特殊法人开户指南
直接受理券商基金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业务
本报记者 李中秋

 □本报记者 李中秋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7日发布《套期保值额度申请指南》和《特殊法人机构交易编码管理业务指南》。其中,中金所将直接受理券商、基金等特殊法人机构开立股指期货的交易编码业务。业内人士认为,这标志着以券商、基金等为首的机构主力将逐步进入股指期货市场。

 《套期保值额度申请指南》明确,客户应当提供的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额度申请(审批)表》、自然人客户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客户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申请进行买入套期保值操作的,应当递交相关资金证明,该证明由相关银行出具;申请卖出套期保值的,应当递交现货资产持有状况证明,该证明由其开户证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托管行出具,持有开放式基金的,还应递交开放式基金持有状况证明,由基金公司或托管行出具。

 套期保值业务申请材料还包括,近6个月现货交易情况(填写《套期保值申请人最近6个月现货交易情况表》)、套期保值交易方案、最近6个月套期保值交易情况说明(首次申请不必提供)、首次申请套期保值额度的应当提交交易编码申请表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材料等。

 《特殊法人机构交易编码管理业务指南》明确,交易所直接受理的特殊法人机构开立交易编码的业务包括:证券公司自营股指期货交易编码;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指期货交易编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股指期货交易编码;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交易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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