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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5月1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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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编号:临2010-009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0元

 ●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5元;

 ●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13日

 ●除息日:2010年5月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5月20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0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0年3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1、发放年度:2009年度。

 2、本次分红派息以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股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3,75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部分结转以后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照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及QFII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35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50元。

 3、发放范围:截止2010年5月13日下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13日

 2、除息日:2010年5月1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5月2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0年5月13日下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案的实施办法

 1、以下股东的本次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柯文良。

 2、除上述股东之外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的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95-87396105

 联系传真:0595-87384369

 联系地址:福建省惠安县建设大街157号燕京惠泉啤酒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何泽平、高忠来

 邮政编码:36210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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