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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5月1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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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35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申报结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6.00元,网下发行数量为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

 3、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0年5月6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根据2010年5月5日公布的《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的要求,主承销商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申报的59个股票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809,28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22,480万股。

 二、网下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总股数50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2.224199288%,申购倍数为44.96倍,最终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为500万股。股票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数量如下:

 

 

 

 

 

 

 

 

 

 

 

 

 

 

 

 

 

 

 

 

 

 

 

 

 

 

 

 

 

 

 

 

 

 

 

 

 

 

 

 

 

 

 

 

 

 

 

 

 

 

 

 

 

 

 

 

序号配售对象名称有效申购数量(万股)实际获配股数(万股)
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405.338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50011.1209
3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804.0035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50011.1209
5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2505.5604
6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50011.1209
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3006.6725
8招商证券现金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4年1月15日)50011.1209

 

 

 

 

 

 

 

 

 

 

 

 

 

 

 

 

 

 

 

 

 

 

 

 

 

 

 

 

 

 

 

 

 

 

 

 

 

 

 

 

 

 

 

 

 

 

 

 

 

 

 

 

 

 

 

 

 

 

 

 

 

 

 

 

 

 

 

 

 

 

 

 

 

 

 

 

 

 

 

 

 

 

 

 

 

 

 

 

 

 

 

 

 

 

 

 

 

 

 

 

 

 

 

 

 

 

 

 

 

 

 

 

 

 

 

 

 

 

 

 

 

 

 

 

 

 

 

 

 

 

 

 

 

 

 

 

 

 

 

 

 

 

 

 

 

 

 

 

 

 

 

 

 

 

 

 

 

 

 

 

 

 

 

 

 

 

 

 

 

 

 

 

 

 

 

 

 

 

 

 

 

 

 

 

 

 

 

 

 

 

 

 

 

 

 

 

 

 

 

 

 

 

 

 

 

 

 

 

 

 

 

 

 

 

 

 

 

 

 

 

 

 

 

 

 

 

 

 

 

 

 

9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703.7811
10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50011.1262
11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002.2241
1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3708.2295
1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2505.5604
14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50011.1209
15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50011.1209
1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50011.1209
17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2004.4483
18江海证券自营投资账户1102.4466
19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50011.1209
20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50011.1209
21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50011.1209
22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50011.1209
23葛洲坝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2004.4483
24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50011.1209
25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50011.1209
26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002.2241
27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002.2241
28华夏债券投资基金50011.1209
29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50011.1209
30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505.5604
31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50011.1209
32银丰证券投资基金45010.0088
33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2004.4483
34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50011.1209
35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50011.1209
36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50011.1209
37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04.4483
38德意志银行—QFII投资账户2505.5604
39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004.4483
40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102.4466
41云信成长2007-2号(第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2年4月10日)50011.1209
42云信成长2007-2号(第七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2年4月10日)50011.1209
43云信成长2007-2号(第九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2年4月10日)50011.1209
44瑞凯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2年2月5日)50011.1209
45云信成长2007-2号(第六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2年4月10日)50011.1209
46云信成长2007-3号·瑞安(第二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2年4月11日)3006.6725

 

 

 

 

 

 

 

 

 

 

 

 

 

 

 

 

 

 

 

 

 

 

 

 

 

 

 

 

 

 

 

 

 

 

 

 

 

 

 

 

 

 

 

 

 

 

 

 

 

 

 

 

 

 

 

 

 

 

 

 

 

 

 

 

 

 

 

 

 

 

 

 

 

 

 

 

 

 

 

 

 

47结构化新股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期(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0年6月13日)50011.1209
48结构化新股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期(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0年6月13日)50011.1209
49结构化新股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期(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0年6月13日)50011.1209
50结构化新股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期(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0年6月13日)50011.1209
51结构化新股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期(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0年6月13日)50011.1209
52结构化新股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期(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0年6月13日)50011.1209
53结构化新股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7期(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0年6月13日)50011.1209
54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2004.4483
55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50011.1209
56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2204.8932
57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50011.1209
58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302.8914
59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4008.8967

 

 注:

 (1)上表内的“最终获配数量”是以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中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表中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多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三、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股票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四、持股锁定期限

 股票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应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五、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股票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2627926、22625472、22625640

 联 系 人:姜英爱、曹敏、张培育、刘俊佑

 发行人: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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