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0年2月23日发出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
三、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3月15日(星期一)上午9点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侯毅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白石洲国际市长交流中心金晖酒店8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名,代表股份总数54,2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4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