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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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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声明
银行能否成为期指特别结算会员待定
张朝晖

 银监会15日发表声明指出,关于商业银行能否成为股指期货特别结算会员,相关部门还在进一步商议之中。

 有媒体14日报道称,银监会已正式发文,规定银行不能参与股指期货市场,银行无缘股指期货市场的特别结算会员业务。对此,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近日并未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参与股指期货市场的任何文件。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商业银行不能投资股指期货。有银行业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对于股指期货市场的特别结算会员业务,现在还没有一家银行可以参与其中。目前只有五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能参与交易所、期货公司和投资者的存款业务和三者之间的资金划转业务。这些都是一些传统银行业务,基本不存在风险。

 他透露,监管机构曾有意让五大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进行股指期货市场的特别结算业务试点,但去年9月份以来,监管机构对银行参与股指期货的态度越来越谨慎。

 他说,虽然银行进入期货市场,可以降低市场整体的系统性风险,但是监管机构认为银行参与特别结算的收益和风险不匹配。银行收益主要来自结算手续费,但是由于期货市场的分层结算,一旦期货公司大范围“穿仓”,银行将承担无限风险责任。(张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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