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配股简称:启明A1配;代码:082232;配股价格:7.58元/股。
2、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10年3月12日至2010年3月18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配股缴款时间。
3、本次配股网上认购期间公司股票停牌,2010年3月19日验资,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0年3月22日将公告配股发行结果,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4、《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刊登于 2010年3月9日(T-2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刊载于 2010 年 3月9日(T-2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5、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6、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启明信息”或“发行人”)向公司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方案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0年第6次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22号文核准。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1.00 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0年3月11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254,240,000股为基数,每10 股配售1.5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38,136,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21,842,250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16,293,750股。
4、本次配股向截止2010年3月11日(T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启明信息全体股东配售;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已出具承诺函,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中其可配售股份。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7.58元/股。
6、发行对象:
(1)网下发售对象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及同时持有有限售条件股及无限售条件股的股东:指截至2010年3月11日(T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有限售条件股的股东以及同时持有有限售条件股及无限售条件股的股东。
(2)网上发售对象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指截至2010年3月11日(T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无限售条件股的股东。
7、发行方式:本次发行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以及同时持有有限售条件股及无限售条件股的股东采取网下定价发行的发行方式进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以下时间均为证券市场交易日,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 日 期 | 配股安排 | 停牌安排 |
| 2010年3月9日(T-2日) |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日 | 正常交易 |
| 2010年3月10日(T-1日) | 网上路演 | 正常交易 |
| 2010年3月11日(T日) | 股权登记日 | 正常交易 |
2010年3月12日(T+1日)
至2010年3月18日(T+5日) |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网下配股截止于T+5 日15:00) | 全天停牌 |
| 2010年3月19日(T+6日) | 验资 | 全天停牌 |
| 2010年3月22日(T+7日) | 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刊登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 正常交易 |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10、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913.96万元。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0年3月12日(T+1日)起至2010年3月18日(T+5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认购缴款地点:
通过网下发行方式认购缴款的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启明信息配股网下认购表(见附件)、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在主承销商处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通过网上发行方式认购缴款的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3、认购缴款方法:
采取网上发行方式的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启明配股”认购单(请投资者根据所在营业部的要求填写),代码“082232”,配股价7.58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15),可认购数量不足1 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股处理办法处理,请投资者仔细查看“启明A1配”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配股数量限额。
采取网下发行方式的股东认购配股,填写启明配股网下认购表,配股价7.58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15)并去尾取整数。采取网下发行方式的股东配股认购资金请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注明认购对象的名称和“启明配股认购资金”字样):
| 账户名称 |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
| 账 号 | 0114014040000193 |
| 同城票据交换号 | 011609267 |
| 人行支付系统号 | 305100001145 |
| 收款银行联系人 | 徐宏 |
| 收款银行联系电话 | 010-88087331 |
| 认购表传真 | 010-88087880 |
| 认购咨询联系人: | 刘晓勇、张代伟 |
| 认购咨询电话: | 010-88086668 |
| 认购咨询联系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通泰大厦B座603华龙证券 |
参与网下认购的配股对象必须在2010年3月18日(T+5日)上午12:00前划出认购资金,并向主承销商传真启明信息配股网下认购表、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可不提供本材料)、股东账户卡、经办人身份证、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注明认购对象的名称和“启明配股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必须确保认购资金于2010年3月18日(T+5 日)下午15:00 之前到达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认购为无效申购。敬请参与网下认购的配股对象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在途时间。
网下配股对象汇出认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认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
三、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建一
注册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1016号
联系人: 吴铁山、肖红、周远帆
电话: 0431-85904930 85751986
传真: 0431-85904930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保荐代表人: 王融、全泽
联系人: 陈立浩、朱亮、刘晓勇、张代伟
电话: 010-88086668
传真: 010-88087880
特此公告。
发行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