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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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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10-01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3月12日在上海举行,应到董事9人,实到 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王文海先生主持,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听取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报告期内合并报表净利润201,747,960.9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433,834,767.28元,报告期内子公司上海宝利计算机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注销后资本公积转入60,722.13元,公司现金分红52,448,814.0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752,013.53 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3,442,622.83元。

公司拟以2009年末总股本262,244,07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分配78,673,221.00元。本年度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2010年公司将抓住宝钢“二次创业”的机遇,坚持“扎根宝钢,自主创新,变革管理,推进升级”的经营方针,统筹安排好生产经营各项任务,持续提高经营质量,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持营业收入适度增长。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通过公司201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报告期内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该所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公司审计工作,2009年度审计费约为62万元。

建议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通过公司201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通过制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通过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十一、通过合资成立上海锦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与上海宝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智诚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上海锦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暂名)。

项目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注册资本1000万元,合资三方均以现金出资,宝信占60%股权,宝钰和智诚各占20%股权。

十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十三、通过公司200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十四、通过公司高管绩效考核及薪酬方案执行情况的议案

十五、通过关于对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继续实施延期支付激励计划的议案

对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继续实施延期支付激励计划,由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提请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在任期内继续实施该计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及推选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105、122条之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因此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仍由9名董事组成。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四条:“(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推荐董事候选人;(2)董事会有权提出董事人选的提案”之规定。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人选的提名由控股股东和第五届董事会分别推荐提出。

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提名情况:

赵周礼、王力、陈在根、朱立强、张朔共、黄敏勤及三名独立董事陈冲、苏勇、谢荣组成。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通过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确保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中更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体现价值和承担相应的风险,建议给予第六届董事会每位独立董事每年12万元的津贴(含税)。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10年4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2、会议议程:

一、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二、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三、审议公司2009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六、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七、审议公司201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八、审议公司201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对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继续实施延期支付激励计划的议案

十、审议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届满及推选第六届董、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0年4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及2010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B股最后交易日为4月14日)。

2、本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股票帐户、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以抵达地时间为准。

5、登记地点: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515号大厅。

6、登记时间:2010年4月19日 9:00-16:00

7、注意事项: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自理。

8、联系事项:

联系地址: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515号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电话:50801155-1488、1455 传 真:50803294

联 系 人:魏 怡、邵向东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公司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

赵周礼 男 1956年4月出生,东北工学院流体传动及控制专业本科毕业,东北大学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博士学位,教授级高工,中共党员。

曾任宝钢总厂初轧厂机动科副科长、厂长助理、设备助理(副处级),宝山钢铁(集团)公司设备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宝钢工程技术委员会主任,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 力 男 1956年6月出生,东北工学院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曾任宝钢钢管厂团委书记、精整车间党支部副书记、精整车间副主任,宝钢企管处组织管理科副科长、科长、企管处副处长,宝钢系统开发部部长,宝钢自动化研究所所长兼三电软件管理处处长,宝钢计算机公司总经理,上海宝钢信息产业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系统创新部部长,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总监,现任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运营改善部总经理。

陈在根 男 1966年3月出生,浙江大学自动控制专业本科毕业,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曾任宝钢热轧厂机动科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作业长,设备部热轧地区室副主任,技术中心设备研究所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宝信软件市场策划部、企划部经理,自动化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宝信软件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立强 男,1957年9月出生,日本产业技术大学电气自动化专业毕业,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曾任宝钢总厂炼钢厂机动科副科长、连铸分厂副厂长,宝钢设备部炼钢地区设备室主任兼炼钢厂设备助理,宝山钢铁(集团)公司炼钢厂副厂长,宝钢软件公司总经理,上海宝钢信息产业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高级副总经理。

张朔共 男 1957年8月出生,同济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本科毕业,中共党员。

曾任宝钢股份设计管理处副处长,宝钢分公司设计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宝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部长,现任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宝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部长。

黄敏勤 男 1962年2月出生,华中工学院工业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曾任宝钢自动化部、系统开发部工程师,网络中心任副主任,宝钢计算机公司系统四部主任,宝信软件公司网络通信部副经理,宝信软件公司销售总监、成都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 冲 男 1944年4月出生,北京大学物理系毕业,教授级高工,中共党员。

曾在电子部第六研究所从事软件研究工作,历任电子工业部计算机与信息局处长、机械电子工业部计算机司处长、电子工业部计算机与信息化司副司长、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巡视员。现任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理事长、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苏 勇 男 1955年出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美国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博士后。

现任复旦大学企业管理系主任,复旦大学东方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生产力学会副会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评议专家、教育部全国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终评委成员、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日本亚东经济国际学会理事、上海投资咨询公司特聘咨询专家、上海对外服务公司顾问,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荣 男 1952年11月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

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系副主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候选人:

路巧玲 女 1966年3月出生 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

曾任化工部审计局行业指导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总署稽察特派员助理、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部长,宝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现任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何梅芬 女 1964年5月出生。东北工学院金属压力加工专业本科毕业,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曾任宝钢成本处副处长、财会处副处长,宝钢新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管理部部长,宝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现任宝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冲先生、苏勇先生、谢荣先生为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

包括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3月2 日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冲、苏勇、谢荣作为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

十、本人没有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陈冲

声明人:苏勇 谢荣

2010年3月2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10-02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3月12日在上海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雁先生主持,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和报告:

一、听取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六、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201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八、通过公司201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通过制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通过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十一、通过合资成立上海锦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的议案

十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十三、通过公司200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十四、通过公司高管绩效考核及薪酬方案执行情况的议案

十五、通过关于对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继续实施延期支付激励计划的议案

十六、通过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及推选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四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推荐监事候选人”之规定,控股股东推荐路巧玲、何梅芬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人选。

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十七、通过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十八、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十九、听取2009年度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 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10-03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为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运作,严格遵守和履行《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审议程序和披露的要求,公司根据2010年度经营计划和以前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对2010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预计公司2010年度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IT产品与服务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关联人2009年实际2010年预计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57,310.4682,000.00
宝钢股份下属子公司21,353.4034,000.00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4,089.498,000.00
宝钢集团下属子公司

(宝钢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

15,148.6216,000.00
总 计97,901.97140,000.00

2、金融产品与服务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账户,根据日常经营情况进行收付款项;在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信托产品买卖业务。相关具体发生额度将根据收付款及资金筹措情况另行决定。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宝康电子控制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需要在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贷款业务,贷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徐乐江

2、 注册资本:494.78571亿元人民币

3、 住所: 浦东新区浦电路370号

4、 主营业务: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钢铁、冶金矿产、化工(除危险品),电力、码头、仓储、运输与钢铁相关的业务以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业务,外经贸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国内外贸易(除专项规定)及其服务。

5、 关联关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6、 履约能力分析: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为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徐乐江

2、 注册资本:175.12亿元人民币

3、 住所:上海市牡丹江路1813号南楼

4、 主营业务:钢铁冶炼、加工,电力、煤炭、工业气体生产、码头、仓储、运输等与钢铁相关的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服务,汽车修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工业炉窑,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金属矿石、煤炭、钢铁、非金属矿石装卸、港区服务,水路货运代理,水运货运装卸联运,船舶代理,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国际招标,工程招标代理,国内贸易,对销、转口贸易,废钢,煤炭,燃料油,化学危险品(限批发)](限分支机构经营)。

5、 关联关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6、 履约能力分析: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大型国有企业,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2、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3、住所:浦东浦电路370号宝钢国贸大厦

4、主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5、关联关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6、履约能力分析: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正常,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四)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缨

2、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3、住所:浦东新区浦电路370号九楼

4、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5、关联关系: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6、履约能力分析: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正常,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存在市场价的按市场价执行,不存在市场价的以协议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的前身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期以来承担着为宝钢提供自动化与信息技术解决方案,资产置换后,宝钢由于企业自动化与信息化的需要,存在持续经营和服务的需求,与公司存在长期的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同时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在继续服务好宝钢及各子公司的同时,将进一步拓展宝钢外市场。

五、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0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文海、王力、朱可炳在表决该议案时予以了回避。

2、公司3名独立董事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资料,对公司2010年度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10年度关联交易议案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后应予以及时披露,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本关联交易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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