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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0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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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10-005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2月26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329号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信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79,980,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79%,符合法定比例。其中,境内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6亿股,境内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28,200股,境外H股979,652,468股。

 公司于2010年1月11日刊登了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该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批准了以下决议:

 1、批准《关于选举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李位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起,至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股东大会结束止。

 2、批准《关于修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批准《关于修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会议点票的监察员。

 公司委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唐丽子、杨广水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经其审验认为: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监票人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附表:《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统计表》。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股票代码:600188 编号:临2010-006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2月22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2月26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13名董事一致赞成,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关于选举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位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通过《关于增加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的议案》。

 1、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焦炭、铁矿石的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仓储;汽车修理”的内容。

 公司《章程》第十二条第二款: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煤炭采选、销售(其中出口应按国家现行规定由拥有煤炭出口权的企业代理出口);矿区自有铁路货物运输;公路货物运输;港口经营;生产、销售、租赁、维修相关矿用机械;其他矿用材料的生产、销售;销售、租赁电器设备及销售相关配件;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建筑材料、木材、橡胶制品、甲醇的销售;煤矿综合科学技术服务;矿区内的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并提供餐饮、住宿等相关服务;煤矸石系列建材产品的生产、销售。”

 拟修订为: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煤炭采选、销售(其中出口应按国家现行规定由拥有煤炭出口权的企业代理出口);矿区自有铁路货物运输;公路货物运输;港口经营;生产、销售、租赁、维修相关矿用机械;其他矿用材料的生产、销售;销售、租赁电器设备及销售相关配件;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建筑材料、木材、橡胶制品、甲醇的销售;煤矿综合科学技术服务;矿区内的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并提供餐饮、住宿等相关服务;煤矸石系列建材产品的生产、销售;焦炭、铁矿石的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仓储;汽车修理。”

 2、将《关于增加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三、批准《关于修订〈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李位民先生个人简历

 李位民,现年49岁,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工学博士学位(采矿工程)、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先生于1982年加入前身公司,2002年11月任兖州煤业济宁三号煤矿矿长,2006年8月任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兖矿集团”)副总工程师、安全监察局副局长,2007年12月任兖矿集团安全监察局局长(兖矿集团高管成员),2009年5月至8月任兖矿集团副总经理、安全监察局局长,2009年7月任兖州煤业总经理,2010年2月任兖州煤业董事、副董事长。李先生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南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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