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0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 2010-003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于2010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名,实际出席10名;董事马占春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委托董事彭政纲代为表决;董事盛杰伟因出差原因不能到会,委托董事陈鸿代为表决;董事刘曙峰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监事3名列席,董事长彭政纲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讨论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同意10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推举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王则江、陈鸿、盛杰伟、马占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举李尊农、张天富、严建苗、唐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届董事任期三年。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日期:2010年2月8日(星期一)上午9点

1、 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公司会议室

2、 会议召集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会议议程:

议程第一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 选举彭政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 选举刘曙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3) 选举蒋建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 选举王则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5) 选举陈鸿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6) 选举盛杰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7) 选举马占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议程第二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 选举李尊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 选举张天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选举严建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选举唐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程第三项: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2)选举陈春荣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3)选举王悦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4、 提案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定:除董事会和监事会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表决权(不含投票代理权)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股东提名董事与监事候选人应以书面方式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送交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将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符合以上条件的股东如有提名,请于2010年1月29日将有关提名递交董事会、监事会。股权基准日为2010年1月29日。

5、 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1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6、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0年2月4 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4: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7、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0571-28829378

传 真:0571-28829703

邮 编:310053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下述议决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单位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时间: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时间: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票指示:(本次大会选举董事、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一、审议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总计票数为:代表股权数X7)
1、选举彭政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刘曙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蒋建圣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王则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陈鸿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盛杰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马占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二、审议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计票数为:代表股权数X4)
1、选举李尊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张天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严建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选举唐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选举陈春荣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王悦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股东签名或盖章: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0日

附:各董事候选人简历

以下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

1、彭政纲,男,1969年出生,先后毕业于江苏理工大学计算机及应用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现任公司董事长,并兼任浙江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等职。彭先生在IT业浸润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战略投资经验。

2、刘曙峰,男,1970年出生,先后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精密仪器及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蒋建圣,男,1971年出生,先后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负责公司金融事业部和公司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等。

4、王则江,男,1967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及应用系,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5、陈鸿,男,1967年出生,先后毕业于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现任公司董事,兼任浙江大学校友会杭州分会会长。

6、盛杰伟,男,1971年生,毕业于上海机械学院,大学本科学历。先后任职于东方通信、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杭州普维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7、马占春,男,1962年出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业财务与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曾在财政部工业交通财务司工作,现任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先生现为中央企业青联委员,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和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长期负责企业财务、项目评价及投融资管理工作。

以下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尊农,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三处副处长,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咨询中心总会计师,天一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现任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2、张天富,男,1947年出生,曾任浙江省军区副司令兼参谋长,2005年退役。1980-1982接受国防大学完成班教育,2001-2003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学习,并获EMBA学位。目前还兼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校友会副会长、浙江分会会长。张先生精通《孙子兵法》,并有多本著作出版。

3、严建苗,男,1965年出生,1985年获杭州大学经济学学士,1988年获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硕士,2005年获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1997年3-12月法国勒阿佛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曾任杭州大学财经系国际贸易教研室主任、杭州大学金融与经贸学院国际贸易系副主任,现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学系主任、教授,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理事、浙江省经济学会理事、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学会常务理事、杭州市WTO咨询中心学术顾问。

4、唐嵋,女,1969年出生;重庆商学院计划统计专业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曾任职于重庆宾馆有限公司等单位。2000年11月获得司法部律师资格,现任福建厦门志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 2010-004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推举陈春荣、王悦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届监事任期三年。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职工监事则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月20日

附: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候选人一:陈春荣,男,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光电与科学仪器专业。1996年大学毕业后进入公司工作,曾任公司金融事业部技术总监等职务;现任上海镭基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候选人二:王悦东 ,男,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学仪器系光学仪器专业,先后供职于浙江省国际广告公司、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职工监事候选人:柳阳,男,1973年出生,毕业于山东大学电子学与信息系统专业。1996年进入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资产运营总监。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尊农、张天富、严建苗、唐嵋,作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我们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尊农、张天富、严建苗、唐嵋

2010 年1 月20日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现就提名李尊农、张天富、严建苗、唐嵋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件附件),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10年1月2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