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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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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
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2010年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简称“10太仓港债”)。

 发行总额:人民币6亿元整(RMB600,000,000元)。

 债券期限和利率:10(5+5)年,附设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人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利率为7.1%(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准利差4.80%制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利率的算术平均数2.3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前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5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回售办法:投资者行使本期债券回售权须在规定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 个工作日,在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具体回售登记办法。

 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可撤销。

 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债券担保:由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释 义

 在本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9】3298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震德

 住所:太仓市浮桥镇滨江大道88号

 联 系 人:陈一飞、潘桢屏、张红友

 联系地址:太仓市浮桥镇滨江大道88号

 联系电话:0512—53187826

 传 真:0512—53187828

 邮政编码:215434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联 系 人:杨麒、蔡慧、刘万才、曹庆华、张文泉

 联系电话:010-84183263 021-58764176

 传 真:010-84183221

 邮政编码:100007

 (二)分销商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5层

 联 系 人:朱敏

 联系电话:021-63325888-5092

 传 真:021-63326933

 邮政编码: 200010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国信证券固定收益证券总部

 联 系 人:樊莉萍、史超、陈玫颖

 联系电话:010-66211553、66211426-601、603

 传 真:010-66211553、66214852

 邮政编码:100140

 三、担保人——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力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3层

 联 系 人:王鹏宇 孙程遥

 联系电话:010—58528657 58528684

 传 真:010—58528484

 邮政编码:100031

 四、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联系人:张惠凤 李杨

 电话:010-88087971、88087972

 传真:010-88086356

 邮编:100032

 五、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 号

 经办评估师:霍志辉、李飞

 联系电话:010-5108776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0层2001

 传 真:010-84583355

 邮政编码:100016

 六、审计机构——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东模

 住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沪宜路叶城路口

 经办会计师:陆仕敏 傅林生

 联系电话:021-63525500

 联系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550号海洋大厦12楼

 传 真:021-63525566

 邮政编码:200001

 七、发行人律师——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陈文君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1090号斯米克大厦2002室

 经办律师:许平文 罗勇坚

 联系电话:021-58358013/58358014/58358015

 传 真:021-58358012

 邮政编码:200120

 八、监管银行、偿债账户监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负责人:李建其

 住所:太仓市上海路10号

 联系人:席炜

 联系电话:0512-53645505

 传真:0512-53645505

 邮政编码:21540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 行 人: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0年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简称“10太仓港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6亿元整(RMB600,000,000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10年,附设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人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7.10%(该利率根据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4.80%制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利率的算术平均数2.3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5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五、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5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作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八、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可撤销。

 九、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

 十、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以1,000元人民币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十一、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十二、发行期限: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0年1月27日。

 十三、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10年1月21日。

 十四、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月2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五、计息期限:自2010年1月21日至2020年1月20日止。

 十六、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七、付息首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月21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首日为2015年1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八、集中付息期:自每年的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付息首日当天)。

 十九、兑付首日:本期债券兑付首日为2020年1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兑付款项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十、集中兑付期:自兑付首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包括兑付首日当天)。

 二十一、本息支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并按照其有关规定办理。

 二十二、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三、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四、监管银行、偿债账户监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二十五、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十六、信用评级: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二十七、税收事项: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十八、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积极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申请,经批准后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详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在此不可撤消的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1、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或交易流通的审批部门同意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

 2、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3、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4、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5、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及上调票面利率和回售实施约定

 一、利息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1年至2020年每年的1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首日为2011年至2015年1月21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本期债券每年的集中付息期限为上述各付息首日起20个工作日(含付息首日当天)。本期债券的年度付息款项自当年度的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金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兑付首日为2020年1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首日为2015 年1月21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本金的集中兑付期限为上述兑付首日起20个工作日(含兑付首日当天)。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约定

 (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5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 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二)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在主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三)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有权按回售实施办法所公告的内容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 个工作日内,根据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五)投资者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或办理回售登记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得撤销。

 (六)投资者回售本期的债券,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发行人依照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兑付。

 (八)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内容为准。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企业名称: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

 注册地址:太仓市浮桥镇滨江大道88号

 法人代表:邱震德

 注册资本:279,010.3118万元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两类。其中一般经营项目包括:项目投资;港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引进各类技术和生产项目、污水处理;港区范围内的市政设施管理、绿化管理;许可经营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另外,公司还兼营: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摩托车、针纺织品、汽车(不含小轿车)、金属材料、润滑油、建筑材料。

 二、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资的国有独资企业。经2004年、2005年、2007年、2008年四次增资,现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79,010.3118万元。经营范围主要是港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项目投资,污水处理和水域治理、港区范围内的市政设施管理、绿化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公司宗旨是充分利用太仓港开发建设的机遇和优势,集中力量,集中资金,参与太仓港的开发建设,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保障。

 截至2008年底,公司拥有资产总额499,138.33万元,负债总额208,075.12万元,所有者权益291,063.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69%。2008年公司实现净利润9,048.3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554.98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7,797.58万元。

 三、出资人情况

 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发行人的唯一出资人,是太仓市人民政府设立在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管理机构,在太仓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江苏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的建设、发展等行政管理职能。

 太仓港港口开发区位于江苏省太仓市东部沿江地区,创建于1992年,是享受国家级经济审批权限的省级重点开发区,也是苏省重点建设的沿江开发区之一。2005年,太仓港港口开发区被授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最具投资价值园区”称号,2006年荣膺“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开发区”综合实力奖,2007年荣获“江苏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并率先通过国家质量中心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

 太仓港枕江傍海,紧邻上海港,以其优越的区位条件、发达的经济腹地、良好的深水岸线资源、便捷的水陆集疏运体系和凸显的物流成本优势而成为一处天然良港。1996年,中央提出以上海为中心,浙江、江苏为两翼进行港口组合,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太仓港因此被列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1996年11月8日,太仓港作为国家一类口岸正式对外国籍船舶开放。1999年9月,国家海关总署正式批准太仓港为“集装箱中转港”。2001年,国家交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明确把太仓港定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运输干线港。2003年,江苏省委、省政府实施“沿江开发”战略,把太仓港列为江苏省重点建设的“江苏第一港”。2008年11月4日,根据中国海协会、海基会签署的《海峡两岸运输协议》,太仓港被确定为大陆首批63个直航港口之一;12月15日,根据国家交通部总体安排,太仓港又同上海港、天津港和福州港一起被确定为举行两岸海上直航首航仪式的四个港口之一。2008年12月26日,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外汇局联合发文,批准设立太仓港保税物流中心,成为全国首批获批的17个保税物流中心之一。

 太仓港拥有长江岸线38.8公里,根据国家交通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准的《太仓港总体布局规划》以及《太仓市沿江地区规划》、《港区组团分区规划》、《港城中心区控制性详规》,太仓港将规划建设82个万吨级以上泊位,设计集装箱吞吐能力2,210万标箱,全港货物吞吐能力达2.82亿吨。

 截至2008年底,太仓港已经开通了64条国际国内航线,累计建成大小各类泊位38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18个,集装箱吞吐能力近150万标箱,全港货物吞吐量达到4,000万吨,居全国内河港之首。还有万方码头、阳鸿石化、集装箱三期工程等一批万吨级泊位正在建设中。

 港区先后引进了埃克森美孚、碧辟、中石油、中化、五矿、中远、华能、华电、中海、中外运、国华、中国建材、武钢集团、中集集团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其中世界500强企业有7家,中央国企17家。区内已建成了国内最大的高级润滑油生产基地(被列入中国产业集群品牌50强),江苏省最大的PVC生产基地,长江口重要的石化原料仓储基地和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中集集团已建成单厂生产规模最大的集装箱生产基地,玖龙纸业全部建成后将成为亚洲第一、世界第三的造纸基地。力争到2010年,太仓沿江地区工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

 近年来,在太仓港的带动下,港区经济保持了又快又好发展,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08年港区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68亿元,同比增长26.63%;完成一般预算收入7.9719亿元,同比增长4.95%;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8.3亿元,占到全市总量的39.6%。近五年来,可支配财政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37.84%、39.92%,而且预计未来几年仍会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建设性支出年均增长98.12%,建设性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每年都在80%以上,有力支持了港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

 太仓港区近五年可支配财政收入、建设性支出情况及未来三年预测

 单位:亿元

 ■

 太仓港的发展成为太仓市新港城成长和发展的动力在不久的将来太仓港将成为一个集国际航运、临江工业、商贸旅游、金融信息、科研教育及配套设施为一体的多功能、开放型、现代化的港城。

 四、太仓市基本情况和财政收入状况

 太仓市位于江苏省东南端,东濒长江,南临上海,总面积823平方公里。改革开放以来,太仓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全国先进行列,综合实力连续多年位居中国百强县前十位,是江苏省首批6个率先全面实现高水平小康的县市之一。

 近三年来,太仓市经济实力连续居全国经济百强县第13名。太仓市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复合增长分别为35.56%和34.87%,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如表1所示。有力地支持了当地经济和重点事业发展。

 表1 太仓市近三年财政收入情况统计

 单位:亿元

 ■

 五、发行人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1. 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发行人的唯一出资人,是公司的权利机构。

 2.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4人,由股东选举产生,对股东负责。

 3、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两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4、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有股东选举产生。

 (二)组织结构

 发行人实行董事会负责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目前,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已初步建立了健全、完善、高效的组织结构(参见图9-1)。

 ■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

 邱震德 董事长

 男,汉族,1963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1984年8月至1993年5月任太仓市委宣传部科员、科长、副局级指导员、科长;1993年6月至2000年9月任太仓市沙溪乡党委副书记、岳王镇党委副书记、鹿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0年10月至2006年10月任太仓市双凤镇党委书记;2006年11月至2008年1月任太仓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双凤镇党委书记、太仓市政府副市长;2008年1月至今任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董事长。

 陈一飞 董事 总经理

 男,汉族,1957年2月生,大学学历,经济师。1983年8月至1985年1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团委常委;1985年1月至1997年1月任太仓县委办公室助理秘书、机要室副主任;1997年1月至1998年4月任太仓市外经委副主任;1998年4月至2000年8月任太仓市板桥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农工商总公司董事长;2000年8月至今任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

 潘桢屏 董事 副总经理 财务部负责人

 男,汉族,1955年11月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1971年8月至1983年5月任大屯煤电公司机修总厂财务会计;1983年5月至1991年10月任太仓市劳动局科长;1991年10月至1997年2月任太仓市财政局科长;1997年2月2002年2月任太仓市国资局副局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2002年2月至今任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

 张舒源 董事 副总经理 招商部、办公室负责人

 男,汉族,1971年6月生,大学学历。1991年至1993年在江苏省金龙集团集团办工作;1993年至1996年在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任秘书科副科长;1996年至1999年负责筹建企管局并主持工作、农村工作局工作;2000年至2006年任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部负责人、经发局副局长、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2006年至今,任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招商部、办公室负责人。

 (二)监事

 郑俊义 监事

 男,汉族,1953年生,大学学历。1973年7月至1984年8月在太仓市建筑公司设计室工作;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在苏州建工职大工作;1987年8月至1995年12月任太仓建筑设计室副主任、主任;1995年12月至1997年2月任太仓城建局副局长;1997年2月至2001年10月任太仓市建委副主任;2001年10月至2004年1月任太仓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局长、太仓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6月至今任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监事。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发行人是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全资控股公司,是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和新港城城市建设的骨干企业,是港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平台,其主要业务包括港区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和水域治理;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港区市政设施管理、绿化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一)港城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太仓港因其得天独厚的建港条件和中央及地方政府的高度关注得以实现快速发展,如图10-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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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0-1 近年来太仓港货物吞吐量的增长(万吨)

 太仓港的发展离不开人力资源、土地、集疏运等硬件设施,也不能缺少金融和贸易等软件环境。这些发展必需的软硬件环境,必须依托于新港城。新港城拥有太仓港运作发展所必需的各种人力资源,并为港口及港口产业的发展提供土地。新港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可以为港口转运和贸易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提高港口的竞争力作用巨大。太仓港与新港城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因此,太仓港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新港城配套设施建设的同步跟进。也只有积极地利用太仓港与新港城的互动关系,最终才能达到“城以港兴、港为城用、港城互动”的“双赢”局面。

 (二)城市污水处理和水域治理

 太仓港作为国家、江苏省重点建设的港口近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另外,太仓港作为郑和七下西洋的起锚地也积聚了很深的历史文化。太仓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提出要把太仓港区建设成为集港口、旅游、生态为一体的多功能、高质量的工作生活区。为此,太仓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减少工业废水及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投入了大量资金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等治污设施,使港区经济的发展始终处于不以环境为代价的良性增长状态。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

 近年来,为加快太仓港区新港城的开发建设,以达到“城以港兴、港为城用、港城互动”的“双赢”局面,太仓市委、市政府和港区管委会一直采取多种途径解决港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问题,对港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补贴力度也不断加大,同时积极尝试对项目运营的市场化改革。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发行人是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资组建的国有企业,是市政府授权范围内港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主体。公司自1993年设立以来,经营规模和实力不断壮大,经2004年、2005年、2007年、2008年四次增资,现注册资本已达人民币27.9亿元。在太仓港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特别是港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领域已经形成很强的竞争力,主要表现为:

 1、具有突出的区域垄断优势

 发行人是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港区和太仓市新港城的开发建设主体、投融资主体,有力地促进了港区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和港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太仓港区管委会日益明确以发行人为载体,整合全区国有资源,构建区域投融资平台,使得发行人具有突出的区域垄断优势。

 2、地方政府给予大力支持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公司所承担的港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职能,一直得到太仓市政府、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从政策、资金、体制等方面给予公司的大力支持。自2006年以来,公司累计从政府获得财政补贴收入18,861万元,用于港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未来十年,该部分财政补贴收入将长期化、稳定化,成为发行人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发展提供了保障。

 3、充足的土地储备

 根据太仓市政府和港口开发区管委会的安排,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公司已陆续取得土地储备12,025.28亩,其中陆域面积4,666.9亩,水域面积7,358.38亩,充足的土地储备为公司未来的长久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4、与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发行人拥有良好的信用,与开发性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一直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作为新港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平台,较好地保障了新港城城市建设的资金需求。截止到目前,各大银行给予本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达到10亿元,强大的持续融资能力将为发行人的业务拓展提供资金保障。

 5、新港城开发建设项目的政策优势

 太仓港为江苏省重点发展的集装箱干线港以及江苏第一外贸大港,港区的发展得到了中央、省、苏州市及太仓市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太仓市新港城的开发和建设为太仓港提供重要配套服务,港区的发展符合区域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具有很强的政策优势。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

 作为太仓港新港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主体,发行人在太仓市政府和港口开发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得到较快的发展。近年来,按照太仓市政府经营城市的总体部署,公司累计筹集资金14多亿元,先后完成了一大批港口及港区道路、桥梁、供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工程、景观绿化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这些项目建成后,将通过政府回购、财政补贴、转让、收费等多种形式实现收益,项目收益持续稳定。随着公司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及治污减排、绿化管理等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及港区管委会不断加大对公司的财政补贴力度,近三年,公司先后投资多个基础设施项目,累计从政府获得财政补贴收入18,861.00万元。未来十年,这些财政补贴将持续化、稳定化,为发行人的经营发展提供了可靠保证。

 根据国家关于国有土地储备的管理办法,市政府授权公司,可以对项目用地进行一定的整理和开发,同时作为对公司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的补偿,以提高公司营运能力,支持公司持续发展。新港城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持。土地开发--出让模式有效解决了新港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瓶颈问题。启动区土地开发建设完成后,将通过招标、拍卖等土地出让方式获得土地出让金,回收土地开发费用及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成本。结余的资金可以走投入、回收,再投入、再回收的循环道路,通过回收资金的滚动使用,把低值土地变为高值土地,为新港城的持续开发创造了条件。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土地储备12,025.28亩,其中陆域面积4,666.9亩,水域面积7,358.38亩。随着公司启动区项目的开展,土地的生态环境将明显改善,土地价值得到有效发掘。

 目前,公司已形成“投资市政设施——改善土地基础设施水平及生态环境——财政补贴及土地开发增值——加大市政建设投资”的良性互动业务模式,不仅有效促进了太仓港和港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为市政项目融资提供了体制保障。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德豪国际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2006年至2008年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沪众会字[2009]第0074号)。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

 发行人2006年至2008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如下: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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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2006年至2008年主要盈利能力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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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2006年至2008年主要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分析如下:

 单位:元

 ■

 注:2008年发行人的财务费用为负数,EBIT利息倍数的计算结果无经济意义,因而以“-”填列。

 发行人2006年至2008 年主要现金流量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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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本期债券是发行人首次发行的企业债券,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无已发行尚未兑付或逾期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或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项目立项审批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6亿元,将全部用于建设太仓市新港城启动区道路及桥梁等公共设施工程项目。2008年9月28日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发改投[2008]74号文批准该项目可研。2008年11月4日太仓市国土资源局太国土资预审字[2008]6号文批准项目用地预审,2008年11月28日太仓市规划建设局颁发了建设用地许可证太港规[2008]地字第014号。2008年11月7日太仓市环境保护局以太环计[2008]292号文件正式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计划投资139,935万元,建设期3.5年(2007年1月—2010年6月)。申请银行贷款4亿元,发行企业债券6亿元,其余由公司自筹。目前,银行贷款资金已经到位,项目正在顺利实施。2007年和2008年已分别投入12,257万元、47,312万元,计划2009年投入61,700万元,2010年1-6月投入20,000万元。

 三、项目的主要内容

 本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启动区市政配套设施,主要为:道路桥梁工程、河道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电信工程等。

 第十四条 偿债保障措施

 一、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065亿元,2008年,首创担保总资产达23.02亿元。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担保行业信用等级最高级--AA+级,成为北京市建委在市工程保证担保中推荐的首批专业担保机构。2008年,首创担保获得大公国际资信评估公司给予的资本市场主体评级AA级,这是中国担保机构获得此级别仅有的两家担保机构之一。

 (二)担保人财务情况

 担保人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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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函主要内容

 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了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3、保证责任的承担:在本期债券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全部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企业债券登记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具体偿债计划

 发行人将设立专项偿债基金,通过委托银行对该账户的专项监管,提前准备债券利息和本金,以保证还本付息。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付息首日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向投资者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并于兑付首日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向投资者偿还本期债券本金。

 三、专项偿债基金及偿债机制

 发行人将于发行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工商银行太仓支行开立专用结算账户,作为本期债券的专项偿债基金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各期利息和本金的统一支付。利息偿债基金按年计提,在每个付息首日前6个工作日前提取完毕,并划入专项偿债基金账户。本金偿债基金在债券到期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划入专项偿债基金账户。

 为支付第五年末投资者可能行使回售选择权所需资金、发行人在第五年末债券付息首日前20个工作日前将回售预备金6亿元划入专项偿债基金账户。另外,根据太人发[2009]7号文太仓市财政局也将专门安排资金确保本金按时支付。

 专项偿债基金账户中每年资金划转计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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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专项偿债基金的有效计提和专用性,发行人特聘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担任专项偿债基金账户监管人,对专项偿债基金计提和使用进行监管。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个付息首日前6个工作日以前,发行人将本年度应付债券利息划入专项偿债基金账户。若发行人没有按照约定的计提金额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将偿债基金划拨至专项偿债基金账户,专项偿债基金监管人将督促发行人在付息首日前5个工作日以前将应付利息划拨至专项偿债基金账户,同时通知担保人。若发行人在付息首日前4个工作日仍未补足的,专项偿债基金监管人将根据意向性贷款承诺函,在付息首日前3个工作日以前完成给予发行人过渡性贷款支持,以使专项偿债基金账户的资金数额足以支付本期债券当年度的利息。本期债券利息支付后,监管银行、担保人、发行人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理。

 债券兑付首日前20个工作日前,发行人将本期债券本金或回售预备金划入专项偿债基金账户。若发行人没有按照约定的计提金额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将专项偿债基金划拨至专项偿债基金账户,专项偿债基金监管人将督促发行人在兑付首日前10个工作日前将应付金额划拨至专项偿债基金账户,同时通知担保人。若专项偿债基金账户内资金在兑付首日前第5个工作日仍不足以支付应兑付金额,专项偿债基金监管人将根据意向性贷款承诺函,在兑付首日前 3个工作日前完成给予发行人过渡性贷款支持,以使专项偿债基金账户的资金数额足以支付本期债券应兑付金额。本期债券支付后,监管银行、担保人、发行人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理。

 为了保障专项偿债基金账户的保值增值,专项偿债基金账户的资金可以用于投资人民币国债、央行票据和信用评级为AAA的企业债券,但投资组合的到期日应在本期债券到期日前20个工作日以前。

 四、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主要承担太仓港港口开发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管理;景观绿化的建设、管理;及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等类财政职能。土地出让收入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收入形式,具有收入预期稳定、风险较小的特征,偿债能力较强。

 (一)发行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土地出让收入是偿还本期债券的主要资金来源

 根据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同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太仓港新港城启动区开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随着项目投资建成,2009、2010、2011、2012年项目的土地出让收入分别为54,511万元、68,653万元、77,463万元、54,016万元,合计254,643万元。发行人有能力依靠自身盈利偿还本期债券的本息。

 (二)公司拥有足够的银行授信额可以为偿付债券本息提供重要保障

 公司自成立以来,与各大商业银行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极强的融资能力,各商业银行也均给予公司高额的授信额度,截至2008年12月31日,发行人从各银行获得综合授信总额为10亿元。畅通的融资渠道,将进一步提高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可以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足够的保证。

 (三)发行人充足的土地储备为本期债券按期偿还提供了坚实基础

 目前,发行人拥有充足的土地储备,其中,陆地存量面积4,666.97亩,水域存量面积7,358.38亩。当前土地最低价格为:工业用地13.6万元/亩;围滩码头用地35万元/亩;仓储物流用地30万元/亩;商住综合用地100万元/亩。所有储备土地均按35万元/亩的价格估算,发行人拥有土地储备的价值也可达42.7亿元。发行人充足的土地储备为本期债券按期偿还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四)政府财政支持

 太仓市人大常委会太人发[2009]7号文件“关于同意太仓港区新港城启动区项目申请发行6亿元企业债券有关问题议案的批复”明确规定同意自2009年起,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每年安排不少于2亿元专项建设资金,用于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的港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本期债券偿还。将该专项建设资金列入港区财政预算,以确保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的项目建设及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在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和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能偿还本期债券时,由市财政局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本期债券本息按时偿还。

 (五)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提供了有效保障

 本期债券的到期偿还由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国内专业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065亿元,净资产为13.87亿元,总资产达23.02亿元,为目前信用级别达到最高级——AA级的2家的公司之一,整体抗风险能力高,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还提供担保的有效性强。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1、利率风险及对策

 企业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利率的波动将给投资者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补偿。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增强本期债券的流动性,有利于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

 2、偿付风险及对策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市场环境等不可控制因素发生变化,发行人可能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到期时的按期偿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针对可能的偿付风险,发行人将加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尽可能降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此外,本期债券已设立专项偿债基金、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措施进一步增强了本息兑付的可靠性。

 3、流动性风险及对策

 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确保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上有活跃的交易。

 针对可能的流动性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推进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工作。

 二、与本行业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1、经济周期风险及对策

 发行人主要从事港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拆迁安置房建设、市政项目的维护管理、绿化管理等,容易受到经济周期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长放缓或衰退,将可能使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下降,现金流量减少,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随着近年来太仓港经济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和太仓市港城互动发展模式的确定,发行人所在港区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需求日益增长,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也将随之提高,因而发行人抵御经济周期风险的能力也将逐步增强。

 2、产业政策风险及对策

 发行人主要从事港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和经营,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土地政策及当地政府财政税收政策的变动均会对其收入和利润产生重要的影响。

 发行人将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土地、税收等政策的变化进行研究并及时调整自身的发展战略,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1、市场竞争风险及对策

 国家鼓励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进行有序竞争。随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开放领域的不断扩大和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太仓港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有格局将有可能被打破,使得发行人所具有的行业垄断地位受到一定影响。

 面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局面,发行人一方面积极提高管理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创新盈利模式,以抵御市场竞争的风险。

 2、经营风险及对策

 发行人作为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全资国有企业,港区管委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经营决策、组织结构等方面存在干预的可能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运营和发展,且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补贴与回购收入,风险转移能力相对较弱。

 针对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快公司的市场化改制改革,提高运营效率。

 3、项目建设风险及对策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属于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存在投资规模大、建设工期长的特点,且施工主要在露天,存在施工安全风险。

 针对这一风险,发行人将进一步完善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采取财务监理制、工程审价制等措施控制项目建设成本。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一、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概要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企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企业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跟踪评级安排

 自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对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投资建设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

 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将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不定期跟踪自本评级报告发行之日起进行。

 第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认为:

 1. 发行人系经依法注册登记成立且有效存续、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符合《债券管理条例》、《2008年通知》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备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

 2. 发行人已经获得了发行本期债券现阶段所需取得的各项批准与授权,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3. 发行人的企业规模符合《债券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关于“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以及《2008年通知》第二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的规定。

 4. 发行人的累计债券余额符合《债券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以及《2008年通知》第二条第(二)款关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的规定。

 5. 发行人企业经济效益良好,符合《债券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以及《2008年通知》第二条第(三)款关于“最近三年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的规定。

 6. 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所投项目,已经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符合《债券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五)款以及《2008年通知》第二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

 7. 本期债券的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且未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符合《债券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及《2008 年通知》第二条第(五)款的相关规定。

 8. 发行人最近三年(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符合《2008年通知》第二条第(七)款的相关规定。

 9. 发行人符合《债券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关于具有偿债能力之规定,符合《2004年通知》第三条第(一)款第4 项关于“发行人现金流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之规定。

 10. 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的基本格式和主要内容目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适当。

 11.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信用评级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12. 担保人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担保人出具的《担保函》合法有效。

 13.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具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承销资格。

 14.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发行人具备《证券法》、《债券管理条例》、《2004年通知》、《2008年通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发行本期债券的实质条件。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流动性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在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的同时应参阅以下备查文件:

 (一)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2010年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0年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2006年、2007年、2008年经审计及200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五)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008 年经审计及2009年版年度财务报告;

 (六)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七)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担保函;

 (八)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九)本期债券《偿债账户监管协议》;

 (十)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十一)太仓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太仓港区新港城启动区项目申请发行6亿元企业债券有关问题议案的批复》

 二、查询地点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1、发 行 人: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

 办公地址:太仓市浮桥镇滨江大道88号

 联 系 人:陈一飞、潘桢屏、张红友

 电 话:0512—53187826

 传 真:0512—53187988

 邮政编码:215434

 2、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联 系 人:杨麒、蔡慧、刘万才、曹庆华、张文泉

 联系电话:010-84183263 021-58764176

 传 真:010-84183221

 邮政编码:100007

 投资者可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ndrc.gov.cn)、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及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guodu.com)查询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附表一:

 2010年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发行网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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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本公司、太仓港建投、投资公司 指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
本期债券、10太仓港债 指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的2010年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
本次发行 指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期债券在境内的公开发行。
主承销商 指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分销商 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而签订的《2009年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2009年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 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与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担保人、首创担保 指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担保函 指担保人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书面形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债券偿付担保函。
评级机构、评级主体、大公、大公国际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08年通知 指发改财金[2008]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4年通知 指发改财金[2004]11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
债券募集说明书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0年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0年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指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记载。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一级托管人 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发改委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债券持有人 指持有2010年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的投资者。
 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 指北京市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发行款项 指本期债券的本金总额人民币6亿元。
年度付息款项 指每年用于支付本期债券利息的相应款项(最后一次利息支付除外)。

 

 

 

 

 

 

 

 

 

 

 

 

 

 

 

 

 

 

 

 

 

 

 

 

 

 

 

 

 

 

 

 

 

 

 

 

 

 

 

 

 

 

 

 

 

 

 

 

 

 

 

 

 

 

 

 

 

 

项 目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
可支配财政收入6.029.5911.5926.0212.1514.2516.2517.45
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052.844.566.747.609.2011.2012.40
建设性支出1.451.857.0517.705.806.607.007.30
建设性支出占总支出比重(%)8181959892929190

 

 

 

 

 

 

 

 

 

 

 

 

 

 

 

 

 

 

 

 

 

项 目2008年2007年2006年
财政总收入112.0880.0660.99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0.1837.2627.59

 

 

 

 

 

 

 

 

 

 

 

 

 

 

 

 

 

 

 

 

 

 

 

 

 

 

 

 

 

 

 

 

 

 

 

 

 

 

 

 

 

 

 

 

 

 

 

 

 

 

 

 

 

 

 

 

 

 

 

 

 

 

 

 

 

 

 

 

 

项 目2008年2007年2006年
资产总额4,991,383,308.662,521,333,026.602,195,683,277.97
其中:流动资产2,807,381,671.47829,457,137.45458,788,507.43
负债总额2,080,751,155.351,491,287,238.171,590,012,926.37
其中:流动负债1,347,751,155.35470,287,238.17430,012,926.37
所有者权益2,910,632,153.311,030,045,788.43605,670,351.60
利润总额114,397,932.7736,737,749.8924,631,145.61
净利润90,483,246.8824,375,436.8319,650,136.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5,549,758.70-283,635,849.33-108,231,191.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77,975,750.94-156,307,940.21114,507,337.17
资产负债率(%)41.6959.1572.42

 

 

 

 

 

 

 

 

 

 

 

 

 

 

 

 

 

 

 

 

 

 

 

 

 

 

 

报 告 期2008年2007年2006年
利润总额114,397,932.7736,737,749.8924,631,145.61
所得税23,914,685.8912,362,313.064,981,009.34
净利润90,483,246.8824,375,436.8319,650,136.27

 

 

 

 

 

 

 

 

 

 

 

 

 

 

 

 

 

 

 

 

 

 

 

 

 

 

 

 

 

 

 

 

 

 

 

 

 

 

 

 

 

 

 

 

 

 

 

 

 

 

 

 

 

 

 

 

 

项 目2008年2007年2006年
资产总额4,991,383,308.662,521,333,026.602,195,683,277.97
其中:流动资产2,807,381,671.47829,457,137.45458,788,507.43
负债总额2,080,751,155.351,491,287,238.171,590,012,926.37
其中:流动负债1,347,751,155.35470,287,238.17430,012,926.37
股东权益总额2,910,632,153.311,030,045,788.43605,670,351.60
资产负债率(%)41.6959.1572.42
流动比率2.081.761.07
EBIT利息倍数5217.17618.06

 

 

 

 

 

 

 

 

 

 

 

 

 

 

 

 

 

 

 

 

 

 

 

 

 

 

 

 

 

 

 

 

 

项 目2008年2007年2006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5,549,758.70-283,635,849.33-108,231,191.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1,328,154.22-325,092,361.74-481,355,684.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3,754,146.46452,420,270.86704,508,262.8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77,975,750.94-156,307,940.21114,507,337.17

 

 

 

 

 

 

 

 

 

 

 

 

 

 

 

 

 

 

 

 

 

 

 

 

 

 

 

 

 

 

 

项 目2008年
资产总额2,302,437,605.19
负债总额915,203,564.09
所有者权益1,387,234,041.10
营业收入96,048,795.02
营业利润66,245000.24
净利润50,324,129.54

 

 

 

 

 

 

 

 

 

 

 

 

 

 

 

 

 

 

 

 

 

 

 

 

 

 

 

 

 

 

 

 

 

 

 

序号公司名称网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杨麒、蔡慧、刘万才、

 曹庆华、张文泉

010-84183263

 021-5876417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5层谢赟、唐玉婷021-63326935

 021-63325888-505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证券总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樊莉萍、史超、陈玫颖010-66211553、66211426-601、603

 

 

 

 

 

 

 

 

 

 

 

 

 

 

 

 

 

 

 

 

 

 

 

 

 

 

 

 

 

 

 

 

 

 

 

 

 

 

 

 

 

 

 

 

 

 

 

年份金额
2011年当期利息
2012年当期利息
2013年当期利息
2014年当期利息
2015年6亿元+当期利息
2016年剩余本金的当期利息
2017年剩余本金的当期利息
2018年剩余本金的当期利息
2019年剩余本金的当期利息
2020年剩余本金 +当期利息

 

 主承销商:

 发行人:

 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

 201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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