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年12月9日,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达华贸易公司通知:从2009年11月6日至2009年12月8日,达华贸易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出售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47,000股,平均交易价格6.65元,占公司总股本的1.118%。
本次减持前,达华贸易持有本公司股份14,093,67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701%,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减持后,达华贸易持有本公司股份12,046,67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82%,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达华贸易公司目前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