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开始,监管部门为了保护证券市场投资者,设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这个基金明确,其用途是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实施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也就是说,这个基金是处置证券公司出现问题时,赔偿投资者的资金。基金的资金来源是从证券交易所收取交易经手费、证券公司收入的0.5%到5%以及申购新股、可转债等资金在冻结期内的利息收入等等。
近三年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达到了什么样的规模?其运作到底怎么样?根据近三年来市场交易情况以及IPO情况看,这批资金规模不应该是很小的一个数目。但由于信息不很透明,基金运作对所有的投资者来说都是个谜。
应该看到,三年前,证券公司尚不规范,加上所有的投资者资金都是以保证金形式存在证券公司,所以,设立这个保护基金是非常必要的。而且,从实际情况看,当时确实有一些证券公司由于没有分业经营,盲目炒股,以及挪用投资者保证金,造成了投资者损失。为此,在防范证券公司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确实是个保障。但如今,绝大多数证券公司已经成为规范性公司,证券公司自营和代理业务已经分离,更重要的是,投资者资金都实行了第三方存管。证券公司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影响已经大为减小。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对投资者的保护功能,已经大大降低。因此,我们应该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增加并扩大保护范围。
从现在看,由于证券市场扩大以后,出现了新的问题,新的风险,而这些问题和风险,客观上造成了并不是投资者投资行为造成的损失,这种损失也应该由投资者保护基金来弥补。另外,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还可同政府其他部门协调,在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智行为和非系统风险时,作为稳定市场的引导资金,以平准基金的模式来保护投资者利益。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来自于民,也应该用之于民。(上海 陈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