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09年12月9日下午14:00在公司A-1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年12月8日下午15:00—2009年12月9日下午15:00。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和委托代理人共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6,179,0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4079%,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6,000,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33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8,8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45%。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滨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157,40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5,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16,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168,96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反对6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9,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76,156,36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反对5,6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7,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76,156,36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反对5,6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7,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3)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176,156,36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反对5,6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7,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76,156,36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反对5,6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7,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5)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76,156,36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反对5,6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7,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76,156,36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反对5,6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7,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76,156,36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反对5,6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7,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76,156,36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反对5,6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7,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76,156,36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反对5,6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7,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76,156,36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反对5,6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7,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微型数字麦克风技改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176,156,36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反对6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22,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2)手机用微型扬声器/受话器技改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176,156,36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反对6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22,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3)数字音频产品技改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176,156,36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反对6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22,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4)LED封装技改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176,156,36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反对6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22,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156,36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反对6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22,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156,36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反对5,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17,6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史振凯律师、汪丽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