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年11月13日,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竞买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和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详见2009年11月16日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文汇报》及巨潮信息网上的相关公告。2009年12月1日,本公司召开了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竞买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和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09年12月2日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文汇报》及巨潮信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09年12月9日上午,四川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组织了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空调”)100%股权和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长虹”)90%股权的现场公开竞价会,本公司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参与了竞买,经过公开竞价,本公司最终以39,356万元成功竞买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持有的长虹空调100%股权(含四川长虹直接持有的99%股权及其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股权)和中山长虹90%股权。本公司于2009年12月9日与四川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转让方签定了《竞价结果确认书》。
本次竞价成交后本公司尚需与各相关方签署产权转让相关文件,本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