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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9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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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09年第2号)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05年12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204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1月2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9年7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9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 彭纯

 成立日期: 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 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超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下设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两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三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总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两个专业委员会,其中投资决策委员会包括公募基金(除QDII)投资决策委员会、QDII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公司设督察长,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投资研究部下设权益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及金融工程部。市场及产品部下设产品开发部、市场部、销售部与专户理财部。营运部下设财务部、基金运营部与信息技术部。公司并设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力资源及行政事务。此外,监察稽核下设合规审计部与风险管理部,由督察长协同总经理直接管理。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投资管理流程中,基金经理、研究员、交易员在明确权责的基础上密切合作,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

 截止到2009年二季度末,公司已经发行并管理了9只开放式基金,包括1只货币市场基金、1只债券型基金、1只混合型基金、1只保本混合型基金和5只股票型基金,其中1只为QDII基金。

 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公司有员工147人,其中62%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

 (二) 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彭纯先生,董事长,博士学历。历任新疆财经学院讲师、教研室主任、科研处副处长、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副处长、处长;1994年起历任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交通银行总行行长助理;现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雷贤达先生,副董事长,学士学历,加拿大证券学院和香港证券学院荣誉院士。历任巴克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莫泰山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学历。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办公厅主席秘书、基金监管部处长、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阮红女士,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兼宣传处副处长、办公室综合处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现任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吴伟先生,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财会部财务处主管、副处长,总行预算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预算财务部总经理。

 葛礼达先生,董事,大专学历。历任施罗德集团信息技术工作集团信息技术部董事、施罗德集团首席营运官,现任施罗德集团亚太地区总裁。

 孙祁祥女士,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风险管理及保险学系主任。

 王松奇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北京创业投资协会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

 陈家乐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香港科技大学金融学系副教授、教授,现任香港科技大学金融学系系主任。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徐俊康先生,监事长,学士学历。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长宁区办事处和工商银行长宁区办事处,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人事教育处副处长,交通银行人事教育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金玉凤女士,监事,学士学历。历任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交通银行信托部主任科员、交通银行基金托管部综合处副处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客服服务处处长,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裴关淑仪女士,监事,CFA、CIPM、FRM,双硕士学位。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资讯科技部主管、业务延续计划的负责人。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负责营运及IT部分。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总监。

 3、公司高管人员

 彭纯先生,董事长,博士学历。简历同上。

 莫泰山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学历。简历同上。

 吴建中先生,督察长,大专学历。历任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副行长、行长,交通银行风险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宁波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谢卫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教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谢卫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晓秋女士,基金经理,硕士学历。7年基金公司债券研究及投资经验;曾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策略部和投资部研究员,负责债券及宏观分析、债券投资。2005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1月20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08年3月31日起兼任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李家春先生,基金经理,香港大学MBA。10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历任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投资主管,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2006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12月27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08年3月31日起兼任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项廷锋(投资总监)

 莫泰山 (总经理)

 华昕(研究总监)

 周炜炜(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注册资金:2600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8424199

 联系人:李芳菲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93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09年6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67只,包括基金裕阳、基金裕隆、基金汉盛、基金景福、基金天华、基金鸿阳、基金丰和、基金久嘉、富国动态平衡开放式基金、长盛成长价值开放式基金、宝盈鸿利收益开放式基金、大成价值增长开放式基金、大成债券开放式基金、银河稳健开放式基金、银河收益开放式基金、长盛债券开放式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基金、长盛动态精选开放式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开放式基金、鹏华货币市场基金、国联分红增利开放式基金、国泰货币市场基金、新世纪优选分红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巴黎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世纪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021)61055023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张蓉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万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联系人:詹全鑫、张大奕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000888,020-38322222

 网址:www.gdb.com.cn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联系人:董云巍、吴海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661

 联系人:李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21)63586210

 传真:(021)63586215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1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芮敏棋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88、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6080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杨薇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1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电话:(010)66568587

 联系人:郭京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88903

 网址:www.cs.ecitic.com

 (1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黄维琳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20)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网址:www.lhzq.com

 (21)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五层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或当地营业部客服电话

 网址:www.xcsc.com

 (22)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26层11、12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950、248

 传真:(025)84579778

 联系人:李金龙、张小波

 客户服务电话:(025)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4)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5783715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王勤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96598.com.cn

 (25)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200号3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40层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联系人:张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26)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0762,(021)68405273

 传真:(021)68405181

 公司网址:www.cnht.com.cn

 (2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9)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3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709

 联系人:潘锴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0,(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31)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0791)6768763

 网址:www.scstock.com

 (3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 www.axzq.com.cn

 (3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电话:(010)62294608-6240

 传真:(010)62296854

 联系人:李茂俊

 客户服务电话:(010)62294600

 网址:www.hysec.com

 (3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1)63219781

 传真:(021)5106292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027)85808318

 网址:www.95579.com

 (35)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3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37)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2269280

 传真:(0451)82269290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联系人:许世旺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3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7802

 传真:(0755)82433794

 联系人:袁月

 客户服务电话:95511,400-886-6338

 公司网址:www.pingan.com

 (39)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640

 联系人:卢金文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40)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021)50122222

 传真:(021)50122200

 联系人:严俊权

 客户服务电话:(021)38929908

 网址:www.cnhbstock.com

 (4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网址:www.cicc.com.cn

 (42)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电话:(010)59226788

 传真:(010)59226840

 联系人:谢亚凡、田文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4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4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电话:(021)32229888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4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莫晓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www.tx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58598907

 传真:(010)58598834

 联系人:朱立元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吴军娥、毛慧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法定代表人:郑树成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

 联系人:陶坚

 经办注册会计师:陶坚、刘明华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属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目标是在力求本金稳妥和资产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

 1、现金;

 2、通知存款;

 3、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4、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

 5、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6、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

 7、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8、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短期利率水平预期策略

 深入分析国家货币政策、短期资金市场利率波动、资本市场资金面的情况和流动性的变化,对短期利率走势形成合理预期,并据此调整基金货币资产的配置策略。

 (二)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

 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采取相应的投资管理策略。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反映当时短期利率水平之间的关系,反映市场对较短期限经济状况的判断及对未来短期经济走势的预期。

 (三)组合剩余期限策略、期限配置策略

 通过对组合资产剩余期限的设计、跟踪、调整,达到保持合理的现金流,锁定组合剩余期限,以满足可能的、突发的现金需求,同时保持组合的稳定收益;特别在债券投资中,根据收益率曲线的情况,投资一定剩余期限的品种, 稳定收益,锁定风险,满足组合目标期限。

 (四)类别品种配置策略

 在保持组合资产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根据各类短期金融工具的市场规模、收益性和流动性,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再通过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性利差,确定不同期限类别资产的具体资产配置比例。

 (五)流动性管理策略

 在满足基金投资人申购、赎回的资金需求前提下,通过基金资产安排(包括现金库存、资产变现、剩余期限管理或以其他措施),在保持基金资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确保基金的稳定收益。

 (六)无风险套利策略

 无风险套利策略包括:

 跨市场套利策略:根据各细分短期金融工具的流动性和收益特征,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各个细分市场之间的配置比例。如,当交易所市场回购利率高于银行间市场回购利率时,可增加交易所市场回购的配置比例;另外,还包括一级市场发行定价和二级市场流通成交价之间的无风险套利机会。

 跨品种套利策略:根据各细分市场中不同品种的风险参数、流动性补偿和收益特征,动态调整不同期限结构品种的配置比例。

 (七)滚动配置策略

 根据具体投资品种的市场特性,采用持续滚动投资的方法,以提高基金资产的整体持续的变现能力。如,对N天期回购协议进行每天等量配置,提高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在公开市场操作中,跟随人民银行每周的滚动发行,持续同品种投资,达到剩余期限的直线分布。

 (八)信用利差策略

 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估,分析预期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变化趋势,评估其信用利差是否合理,并预测其变化趋势,通过其信用质量的改善和信用利差的缩小获利。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六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基准不再适用,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货币市场基金是具有较低风险、中低收益、流动性强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为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注:①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②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三)、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六)、“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逐日摊销计算损益。

 2、本基金报告期每日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均未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4、其他资产构成

 ■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9年6月30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月结转份额。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1月20日至2009年6月30日)

 1、交银货币A

 ■

 注:图示日期为2006年1月20日至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交银货币B

 ■

 注:图示日期为2007年6月22日至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超过180 天;

 (2)本基金不得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进行交易,不得通过交易上的安排人为降低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的真实天数;

 (3)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因发生巨额赎回致使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4)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

 (6)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7)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8)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及短期融资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0)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的10%;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2)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3)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导致投资组合超过以上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的费率为零。

 申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假定T日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10,000/1.00=10,000份

 申购份数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四舍五入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的费率为零。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该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

 例二:假定某投资人在T日赎回10,000份本基金,且假设该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为15.00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1.00+15.00=10,015.00元

 赎回总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四舍五入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3)转换费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无申购费用的货币市场基金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无申购费用的货币市场基金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3)转出基金时,转出货币市场基金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转出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和交银保本收取赎回费用,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货币市场基金与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之间相互转换,赎回费用为0,申购补差费用为0,投资者不需支付转换费用。

 5)前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转换费率:

 ①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之间的转换及由上述基金转入货币市场基金(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申购补差费用为0,投资人需支付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具体如下:

 ■

 ②货币市场基金、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入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和交银先锋,赎回费用为0,投资人需支付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具体如下:

 ■

 ③货币市场基金转入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为0,投资人需支付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具体如下:

 ■

 ④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入货币市场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为0,投资人需支付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具体如下:

 ■

 ⑤交银保本转换出到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货币市场基金、交银增利A类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需支付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具体如下:

 ■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最迟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F]/E

 其中:

 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对应的转换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F为0)。

 转入基金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和交银先锋之间进行转换)某投资人持有交银精选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若该投资人将100,000份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稳健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2500×(1-0.2%)]/2.2700=54,955.95份

 例二:(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和交银先锋转换为货币市场基金或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某投资人持有交银精选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人将100,000份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2500×(1-0.2%)]/1.00=124,750.00份

 例三:(货币市场基金或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和交银先锋):某投资人持有交银增利C 类基金份额100,000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人将100,000份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的交银精选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2500×(1-1.5%)]/2.2700=54,240.09份

 例四:(货币市场基金转换为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某投资人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人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的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00×(1-0.8%)+61.52]/1.2700=78,158.68份

 例五:(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货币市场基金):某投资人持有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 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人将100,000份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2700×(1-0.05%)]/1. 00=126,936.5份

 例六:(交银保本转换出到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货币市场基金、交银增利A类和C类基金份额):某投资人持有交银保本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保本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若该投资人将100,000份交银保本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则转入的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150×(1-1.6%)]/1.2700=89102.36份

 (5)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各级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B级基金份额的年费率为0.01%。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每级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该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但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0.25%。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4-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金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 基金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本次招募说明书主要更新了“重要提示”、“释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基金的转换”、“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等部分内容。

 “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相关内容截止日。

 “释义”部分

 修改有关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相关表述。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更新了公司旗下基金和人员情况。

 2、“ (二)主要人员情况”

 “3、公司高管人员”

 增加一名公司高管个人简历信息及聘任信息。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更新基金经理的个人简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更新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及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

 “五、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

 “1、直销机构”

 增加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地址。

 “2、代销机构”

 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作为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更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

 2、“(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更新经办律师信息。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

 增加关于基金合同成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处理方法的有关内容。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 部分

 1、“(一)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1、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

 增加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地址。

 “2、办理本基金代销业务的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作为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更新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修改基金管理人关于增减代销机构及交易方式的相关表述。

 2、“(四)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

 修改关于最低保留余额限制的相关表述。

 3、“(十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修改有关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相关表述;增加本基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的相关信息。

 修改每月扣款金额下限的相关表述;修改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对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影响的相关表述。

 “十、基金的转换” 部分

 1、“(三)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代销机构的有关信息。

 2、“(四)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删除开通相关转换业务的公告信息。

 3、增加“(五)转换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

 4、“(七) 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修改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对转换业务影响的相关表述。

 4、“(八)基金转换费用”

 增加相关转换业务的转换费用。

 5、“(九)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增加相关转换业务的转换份额计算实例。

 “十一、基金的投资” 部分

 更新“(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

 “十二、基金的业绩” 部分

 更新基金的业绩,数据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增加收益分配方式修改的说明。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统一相关表述;增加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地址。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本次招募更新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信息披露。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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