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S*ST鑫安 公告编号:2009-075号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009年6月30日,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为37,130,822股(非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9年8月28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8)焦民破字第2-25号民事裁定书,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1.28元/股的价格受让公司管理人持有的10,818,741股非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6%。本次裁定执行后,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合计持有公司47,949,563股(非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6%。
因本次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受让公司8.36%的股权后,其持有公司的股权达到了37.06%,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故本次法院裁定受让的股份暂不过户,待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本次受让股份的豁免要约申请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并获得审批后,再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确认手续。
同时,根据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8)焦民破字第2-25号民事裁定书,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通过拍卖受让公司的非流通股6,627,943股、流通股6,305,3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详见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1日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 :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 : S*ST鑫安
公司股票代码 : 000719
收购人名称: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1号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中国河南出版产业园
联系电话:0371-87528907
邮编:450016
签署日期:二OO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声 明
1、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公司在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3、本公司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2009年8月28日,焦作市中院下达了(2008)焦民破字第2-25号民事裁定书,确认本公司受让管理人持有的10,818,741.00股非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36%,每股作价1.28元; 上述裁定执行后,本公司总计持有焦作鑫安的股份将从37,130,822股(非流通股)增加为47,949,563股(非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8.70%增加为37.06%,成为焦作鑫安第一大股东,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七)项规定,本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本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故本次收购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方可进行。
5、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公司和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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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1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4、成立时间:2007年12月27日
5、法定代表人:邓本章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021549
8、组织机构代码:76168987-7
9、税务登记号码:410105761689877
10、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实业投资;对所属企业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网络出版物、新兴媒体的印制、发行进行经营管理;对中小学教材出版租赁、印刷发行、大中专教材研发与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出版进行经营管理;文化创意、策划;技术服务;从事版权贸易;承办展览展销;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11、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中国河南出版产业园
12、邮政编码:450016
13、联系电话:0371-87528907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结构
本公司系由河南省国资委全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国资委。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与其股东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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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业务、核心企业及近三年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1、主要业务
本公司是在原河南出版集团基础上转企改制组建的大型出版文化企业,为国有独资公司,是按照产业化、集约化、多元化、现代化要求,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发行、版权交易为主业,编印发一条龙、产供销一体化的大型出版产业集团,是河南省最大的文化产业集团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确定的全国出版改革试点单位,是河南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第一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
2、近三年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本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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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核心企业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现有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大象出版社、海燕出版社、中州古籍出版社、河南文艺出版社、文心出版社、河南美术出版社、中原农民出版社、河南人民出版社、河南电子音像出版社10家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社,其中大象出版社为全国优秀出版社,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海燕出版社、文心出版社、河南人民出版社为全国良好出版社,优秀、良好出版社总数位居全国前列。本公司现有22种报刊,其中《销售与市场》为全国第一营销类期刊,《中学生学习报》期发行量突破1000万份,是全国发行量最大最受读者欢迎的教育类报刊。本公司现有印刷、光盘复制和印刷物资企业4家,其中河南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下辖河南省第一新华印刷厂、河南省第二新华印刷厂)为国家大型二档印刷企业。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目前我国经营规模最大的印刷物资企业之一。公司现有河南省新华书店、河南省外文书店、18个省辖市新华书店、112个县(市、区)新华书店和河南金版图书实业有限公司共133家出版物发行企业,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和辐射周边省份的出版物市场体系。
公司下属子公司众多,特别是河南省内各县市新华书店的相关资料不甚全面。因此,本公司对其他主要子公司进行披露如下:
1)全资子公司简要情况
(1)大象出版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5日
住所:郑州市经七路25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耿相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053081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05169953667
经营范围: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学科学理论学术著作、《今日英语报》、《寻根》(凭许可证经营);从事社会科学、教育内容互联网出版业务;国内广告代理、制作、发布。(以上范围中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2)海燕出版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5日
住所:郑州市经七路21号
法定代表人:郑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000000458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05169953536
经营范围:少年儿童读物,少年儿童辅导读物,少年儿童刊物;国内版图书、电子出版物零售(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业务。(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3)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5日
住所:郑州市经五路66号
法定代表人:汪林中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053024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05415802267
经营范围:科技书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以上范围中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4)河南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5日
住所:郑州市经五路66号
法定代表人:王刘纯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053032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05415802232
经营范围:美术书刊的编辑及出版;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业务(凭许可证经营)。
(5)中州古籍出版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8日
住所:郑州市经五路66号
法定代表人:王关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053090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05415802259
经营范围:出版当地所藏古籍、方志、文史工具书及普及文史知识性读物或承担国家交办的古籍出版任务,出版(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水泥、钢材的销售。(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6)文心出版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5日
住所:郑州市经五路66号
法定代表人:张惠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053073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05415802224
经营范围:作文教材、作文研究、作文指导和有关工具书的出版;《作文》、《小学生作文选刊》出版发行(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设计、制作、发布《小学生作文选刊》、《作文》广告业务。(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7)中原农民出版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5日
住所:郑州市经五路66号
法定代表人:王锦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053057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05415800026
经营范围:农业科技, 农村文化书刊的编辑出版(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8)河南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5日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18号
法定代表人:王幅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053016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05169995306
经营范围:以出版当地作家作品为主,主要出版当代和现代文学、艺术作品和文艺理论、文艺批评专著,兼及古代优秀文艺作品、外国文学图书。印刷物资,建筑材料。(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9)河南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5日
住所:郑州市经五路66号
法定代表人:高明星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053129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0516996872X
经营范围:文化、科技、教育类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出版业务;从事艺术(含动画、图片)、教育内容和音像作品互联网出版业务;中小学计算机报出版;制作、代理国内影视广告业务;承接录像带、音像带复制业务;音像制品(以上项目凭许可证经营)、计算机软件的销售。兼营五金交电、百货、咨询服务、商品包装、装潢、设计,企业形象设计。(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10)河南销售与市场杂志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5日
住所:郑州市任砦北街1号联盛大厦A座14层、15层
法定代表人:李颖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000000587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05415804633
经营范围:期刊《销售与市场》的出版、发行(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广告市场调查;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销售与市场》杂志发布广告;信息服务;营销策划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11)河南新华营销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5日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任砦北街1号联盛大厦A14-15层
法定代表人:邓本章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052976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05684607988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对所属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网络出版物、新兴媒体的印刷、发行、广告进行经营管理、广告市场调查;信息服务;营销策划与咨询及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中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12)《中学生学习报》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5日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工人新村中学生学习报社住宅楼2单元13号
法定代表人:马五胜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052984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05416045210
经营范围:中学生学习报高中版、初中版出版发行;试题与研究出版发行(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出版物印刷(限分支机构经营);广告信息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中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13)河南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2月18日
住所:郑州市经五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邓本章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053207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0516995263X
经营范围:印刷、制版;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粘合剂、卫生纸;职业技能培训;住宿,房屋租赁(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既技术除外)。(以上范围中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14)河南省外文书店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9日
住所:郑州市花园路144号
法定代表人:任建谊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053137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05415803024
经营范围:国内版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音像制品批发;承接录音带复制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代理收订中外文期刊、图书;文化用品、工艺品、家用电器的销售。(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15)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5日
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二路35号院4号
法定代表人:邓本章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053008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1716995087X
经营范围:印刷用纸,纸制品,机械,器材,油墨,木浆,毛布,松香;进出口贸易;新闻纸,凸版纸,铅,锡。(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16)河南出版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5日
住所:郑州市经五路66号
法定代表人:贾奎雨
注册资本:人民币96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96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000000193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05169980518
经营范围:国内版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图书、只读光盘及交互式光盘的进出口业务(凭有效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期限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
(17)河南新华出版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5日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66号院
法定代表人:崔向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052968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05F68400923
经营范围:为集团系统提供后勤服务和物业服务;日用百货;房屋租赁。(以上范围中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18)河南人民出版社
成立日期:2006年7月7日
住所:郑州市农业路73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明
注册资金:人民币465万元
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0254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05415802275
经营范围:出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著作;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的哲学、政治、法律、经济、历史等研究著作。上述各门类辞书、工具书;当地党委、政府责成出版的宣传方针、政策的读物和时事宣传读物、党史、党建。
(19)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5日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
法定代表人:邓本章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000001032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16415803008
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总发行;文化体育用品、音像设备、货架、电子电器产品、玩具的销售;场地出租兼营国内版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音像制品零售、出租、房屋租赁、住宿、餐饮、职工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兼营范围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普通货运;货物配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2)主要控股子公司简要情况
(1)河南惠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4日
住所:驻马店市高新区北区洪河大道
法定代表人:王杰玉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128001002460
税务登记证号码:412801770877482
经营范围:玉米淀粉,变性淀粉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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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文华金典国际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2日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磁各庄桥南200米磁魏路东侧办公用房
法定代表人:邓本章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4,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1857509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224777054307
经营范围:图书、期刊批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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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京汇林纸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6月27日
住所:北京市密云县华冠综合楼一至二层107室
法定代表人:管路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7,13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7,13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2782636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22810304587
经营范围:销售纸张、纸制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办公用品、计算机外围设备、机械电子设备;经济信息咨询(中介除外,电脑网络咨询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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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北京汇林印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6月24日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南六环磁各庄立交桥南200米(中轴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管路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5,265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5,26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15007013315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224763546941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出版物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普通货运。一般经营项目:销售纸张、纸制品;广告制作;装订印刷品。
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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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河南金版图书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6日
住所:郑州市经五路66号
法定代表人:蔡振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206.2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206.2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5786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05733840437
经营范围:国内版图书的批发、零售;文化用品、家用电器、办公机械、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农机及计算机配件、建材、通讯品材(不含无线)、百货、农副产品(不含棉、烟、茧、粮)的销售。
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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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5 年之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诉讼及仲裁事项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2007年设立),本公司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董事、监事及主要管理人员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资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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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曾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亦未曾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而接受过处罚。
(五)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收购的决定及持股目的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本次收购一方面是为挽救濒临退市的上市公司,使其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并实现恢复上市目标;另一方面是实现中原出版传媒集团主业资产上市目的。
焦作鑫安(股票简称:S*ST鑫安,股票代码:000719)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因焦作鑫安于2005年、2006年和2007年三个会计年度连续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其股票自2008年1月31日起暂停上市。
由于焦作鑫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焦作鑫安的债权人昊华宇航化工有限公司申请焦作鑫安破产清算,2008年6月24日,焦作市中院立案受理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焦作鑫安破产清算组作为管理人。焦作鑫安于2008年11月5日向焦作市中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焦作市中院于2008年11月7日裁定焦作鑫安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08年12月10日至11日,在焦作市中院主持召开的焦作鑫安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2008年12月22日,焦作鑫安收到焦作市中院(2008)焦民破字第2-18号民事裁定书,批准焦作鑫安的重整计划,终止焦作鑫安的重整程序。
预计破产重整计划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原有资产、业务将不复存在,其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将不具备。
本公司是河南省最大的文化产业集团,多年以来经营总量位于全国地方出版集团前列。经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评定,综合实力位居2006年全国服务企业500强第150位和河南省百强企业第17位,被中国企业联合会评为2006年度中国优秀企业。作为河南省最大的文化产业集团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确定的全国出版改革试点单位,以及河南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第一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本公司通过合适的方式走向资本市场是必由之路。在河南省委、省政府和焦作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本公司拟通过重组焦作鑫安,最终达到主业资产上市的目的。
本次收购完成后,通过注入优质资产,焦作鑫安将彻底改变现有业务盈利能力弱、持续经营困难的局面,为上市公司未来业绩可持续增长奠定坚实基础,进而从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在对焦作鑫安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中,本公司将联合焦作鑫安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最终完成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公司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以资产认购焦作鑫安新增股份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三、做出本次收购的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
本次收购作为本公司参与焦作鑫安重组计划的一部分,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如下:
(一)由于本公司尚未设立董事会,按照《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1号)有关“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可以采取联席会议方式,由党委成员和经营管理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精神,2009年2月18日,本公司召开联席办公会议,通过本公司参与重组焦作鑫安的决议。
(二)2009年3月16日,河南省国资委批复同意本公司参与焦作鑫安重组(豫国资文[2009]13号)。
(三)按照焦作市中院(2008)焦民破字第2-25号民事裁定书,本公司此次继续增加持有焦作鑫安的股份为10,818,7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36%。本次裁定过户的股份均为非流通股,每股作价1.28元。本公司此次增持导致本公司触发全面要约收购焦作鑫安股份的义务,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就该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
(四)本公司未来重组焦作鑫安的具体方案尚需经焦作鑫安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河南省国资委、中宣部和新闻出版总署批复同意,最后由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四节 收购方式
本次收购由四个步骤组成:
其一,本公司于2009 年3月18日通过司法拍卖的途径,买受焦作鑫安原第一大股东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焦作鑫安的社会法人股37,506,012 股,占焦作鑫安总股份的28.99%。经公开竞价,本公司以每股最高应价0.45元,合计总成交价为16,877,705.40元拍卖成交,并当场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书。本公司已缴纳了上述款项。根据河南高院民事裁定书(2005)豫法执字第20-11号,上述股份于2009年3月25日裁定过户。
其二,按照焦作市中院于2008 年12 月22 日批准的《重整计划》和(2008)焦民破字第2-18 号民事裁定书的要求,以及按照河南省高院设定的竞拍前置条件,参与焦作鑫安第一大股东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拍卖的竞买人,须在竞买成功后代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履行重整计划中让渡股份的义务,因此本公司取得上述股权后要按照“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相关规定让渡本次获得股权的70%,计26,254,208 股。让渡股份后,本公司通过本次拍卖实际取得焦作鑫安的股份为11,251,804股,仅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7%。
其三,2009年4月18日,焦作鑫安和焦作鑫安管理人及本公司签署《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三方约定:焦作鑫安管理人同意,本公司作为焦作鑫安的重组方按照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焦作鑫安股权价值分析评估报告书》〔亚评报字(2008)第31号〕评估的法人股和流通股的价格受让按照重整计划以股抵债的部分股份。按照(2008)焦民破字第2-22号民事裁定书,本公司继续增加持有焦作鑫安的股份为25,879,0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本次裁定过户的股份均为非流通股,每股作价1.28元。
其四,为加快执行重整计划,在第一次股份过户裁定之后,按照焦作市中院(2008)焦民破字第2-25号民事裁定书,本公司继续增加持有焦作鑫安的股份为10,818,7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36%。本次裁定过户的股份均为非流通股,每股作价1.28元。
经过上述收购过程,本公司总计持有焦作鑫安的股份为47,949,563股(非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7.06%,为焦作鑫安第一大股东。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公司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3年内不转让在焦作鑫安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公司承诺,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即(1)未负有数额较大债务,未有到期未清偿债务,未有持续负债的状态;(2)最近3年未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3)最近3年未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邓本章
签署日期: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 : S*ST鑫安
公司股票代码 : 0007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焦作市焦东南路5号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焦东南路5号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声 明
1、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2、本公司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公司在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4、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本管理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焦东南路5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4、成立时间:2005年12月12日
5、法定代表人:黄志明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营业执照注册号:410892110000761
8、组织机构代码:78343054-0
9、税务登记号码:410811783430540
10、经营范围:受政府委托,在本市范围内进行资产回收、资产收购、资产处置及相关投资、企业重组(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11、经营期限:2005年12月12日-2011年12月11号
12、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焦东南路5号
13、邮政编码:454000
14、联系电话:0391—3997815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二、持股目的
2009 年4 月20 日,焦作市中院下达(2008)焦民破字第2-22 号民事裁定书,确认选择股份受偿的焦作市昌顺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8 家债权人应受偿非流通股493,743 股,应受偿流通股103,479 股,总计应受偿597,222 股;同时,中原出版传媒集团以每股1.28 元的价格受让25,879,018 股非流通股,以部分偿还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前期为支持重整计划执行而提供给焦作鑫安的6000万元借款。重整计划中规定的股东让渡的股权,尚余27,388,967 股非流通股和7,272,200 股流通股,共计34,661,167 股暂由管理人持有。
2009 年8月28日,为加快重整计划执行,焦作市中院下达的(2008)焦民破字第2-25号民事裁定书,确认本公司受让管理人持有的焦作鑫安部分股份,其中,非流通股6,627,943股,流通股6,305,399股,合计12,933,342股,占总股本的10.00%。
本公司按照市政府要求,为配合并促进焦作鑫安破产重整,在焦作鑫安恢复上市后根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采取一定的方式处置所持有的焦作鑫安股权。
三、权益变动方式
受焦作鑫安管理人委托,焦作市乾诚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刊登了对焦作鑫安管理人持有的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933,342 股(其中流通股6,305,399 股,非流通股6,627,943 股)股权进行公开拍卖的公告,具体内容为:受焦作鑫安管理人委托,焦作市乾诚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8月10日上午9时30 分在河南省焦作市东方宾馆五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对焦作鑫安管理人持有的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933,342 股(其中流通股6,305,399 股,非流通股6,627,943 股)股权,进行公开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09 年8 月9 日16 时前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到焦作市乾诚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2009年8月10日上午9时30 分在河南省焦作市东方宾馆六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为了加快焦作鑫安破产重整计划的执行,本公司作为竞拍者参与此次竞拍。经公开拍卖,本公司以2960 万元竞得以上股权。
2009 年8月28日,本公司收到焦作市中院下达的(2008)焦民破字第2-25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本次股权拍卖的结果,本公司受让管理人持有的焦作鑫安的非流通股6,627,943股,流通股6,305,399股,合计12,933,342股,占总股本的10.00%。
四、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由于焦作鑫安(股票代码:000719)于2008 年1月31日起至今为止一直被深交所暂停交易,经过核查,本公司在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焦作鑫安股份的行为。
五、其他重大事项
1、本公司除支付竞买成交价款外,需承担职工安置费差额部分;
2、公司将支持重组方对上市公司的重组工作。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六、备查文件
1.(2008)焦民破字第2-25号民事裁定书
2.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3.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买卖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自查报告;
以上文件备置于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环城北路28号
联系人:郝军杰
电话:137827965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报告人: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二〇〇九年 月 日
附表: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二〇〇九年 月 日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 : S*ST鑫安
公司股票代码 : 0007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环城北路28号
组长:乔学达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声 明
1、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2、本管理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管理人在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4、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本管理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环城北路28号
组长:乔学达
由于焦作鑫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焦作鑫安的债权人昊华宇航化工有限公司申请焦作鑫安破产清算。2008年6月24日,焦作市中院以(2008)焦民破字第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焦作鑫安破产申请,同时以(2008)焦民破字第2-2号民事裁定书,指定了焦作鑫安破产清算组作为管理人。
(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管理人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二、持股目的
2009 年4 月20 日,焦作市中院下达(2008)焦民破字第2-22 号民事裁定书,确认选择股份受偿的焦作市昌顺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8 家债权人应受偿非流通股493,743 股,应受偿流通股103,479 股,总计应受偿597,222 股;同时,中原出版传媒集团以每股1.28 元的价格受让25,879,018 股非流通股。重整计划中规定的股东让渡的股权,尚余27,388,967 股非流通股和7,272,200 股流通股,共计34,661,167 股暂由管理人持有。
2009 年8月28日,为加快重整计划执行,焦作市中院下达的(2008)焦民破字第2-25号民事裁定书,确认本管理人将持有的焦作鑫安部分股份转让,其中,非流通股27,388,967股,流通股7,267,973股,合计34,656,940股,占总股本的26.79%。
本管理人所剩4,227股流通股将在焦作鑫安破产重整进行过程中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处理。
三、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股权减持行为是焦作鑫安重整计划的执行步骤之一,依照焦作市中院下达的(2008)焦民破字第2-25号民事裁定书,本管理人转让暂时持有的焦作鑫安的非流通股27,388,967,流通股7,267,973股,合计34,656,940股,占总股本的26.79%,其中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等11家债权人兑付非流通股9,942,283股、流通股962,5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43%;向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流通股6,305,399 股,非流通股6,627,9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0%;向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非流通股10,818,7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36%。内容详见公司于2009年8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部分债权人受让股权进行划转的公告”。
四、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由于焦作鑫安(股票代码:000719)于2008 年1月31日起至今为止一直被深交所暂停交易,经过核查,本管理人在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焦作鑫安股份的行为。
五、后续计划
本管理人此次转让股份后,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督促上市公司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并协助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管理人此次减持股份,有利于加快重整计划的执行进度,为焦作鑫安尽快实施资产重组,最终实现恢复上市创造条件。
七、与上市公司间的重大交易
本管理人此次减持股份之前,在焦作鑫安破产重整期间,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并在重整程序结束后,依法监督焦作鑫安执行重整计划。此次减持股份之前,本管理人与焦作鑫安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交易。
八、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本管理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九、备查文件
1. (2008)焦民破字第2-25号民事裁定书
以上文件备置于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环城北路28号
联系人:郝军杰
电话:137827965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报告人: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盖章)
组长(签字):
签署日期:二〇〇九年 月 日
附表: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盖章)
组 长(签字):
签署日期:二〇〇九年 月 日
| 收购人/本公司 | 指 | 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焦作鑫安/上市公司 | 指 |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管理人 | 指 |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
| 重整计划 | 指 |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
| 河南省委 | 指 |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 |
| 河南省政府 | 指 | 河南省人民政府 |
| 河南省高院 | 指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河南省国资委 | 指 |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焦作市政府 | 指 | 焦作市人民政府 |
| 焦作市中院 | 指 |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本报告书 | 指 |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 项目 | 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12月31日 | 2006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6,664,610,254.93 | 5,204,465,259.10 | 5,428,007,206.53 |
| 负债总额 | 3,323,683,230.51 | 2,454,941,170.52 | 2,596,680,399.8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306,569,174.46 | 2,716,237,331.3 | 2,796,381,417.89 |
| 项目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 营业收入 | 3,593,456,128.60 | 3,128,340,266.36 | 2,963,995,238.5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179,482,965.55 | 106,837,452.47 | 40,206,446.10 |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中原出版传媒集团 | 1200 | 60% |
| 河南省豫龙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90 | 19.5% |
| 郭绍宇 | 300 | 15% |
| 邵国军 | 88 | 4.4% |
| 刘亚伟 | 22 | 1.1% |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中原出版传媒集团 | 4000 | 88.89% |
| 河南销售与市场杂志社有限公司 | 500 | 11.11% |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中原出版传媒集团 | 5418.8 | 76% |
| 北京汇文百川商贸有限公司 | 1711.2 | 24% |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中原出版传媒集团 | 4646 | 88.24% |
| 北京汇林纸业有限公司 | 619 | 11.76% |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中原出版传媒集团 | 80 | 75.32% |
| 时安平 | 6 | 5.65% |
| 刘刚 | 4 | 3.77% |
| 陈深 | 4 | 3.77% |
| 张沛 | 4.1 | 3.86% |
| 张靖 | 4 | 3.77% |
| 刘葆莉 | 4.1 | 3.86% |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居住地 | 在其他国家居留权情况 |
| 邓本章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郑州 | 无 |
| 王爱 | 女 | 党委书记 | 中国 | 郑州 | 无 |
| 谷新矿 | 男 | 总裁 | 中国 | 郑州 | 无 |
| 阎德才 | 男 | 副总裁 | 中国 | 郑州 | 无 |
| 李永臻 | 男 | 副总裁 | 中国 | 郑州 | 无 |
| 王成法 | 男 | 副总裁 | 中国 | 郑州 | 无 |
| 刘磊 | 男 | 工会主席 | 中国 | 郑州 | 无 |
| 王大玮 | 男 | 纪委书记 | 中国 | 郑州 | 无 |
| 马雪 | 女 | 副总裁 | 中国 | 郑州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 | 指 | 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焦作鑫安/上市公司 | 指 |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原出版传媒集团 | 指 | 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重整计划 | 指 |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
| 焦作市中院 | 指 |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居住地 | 在其他国家居留权情况 |
| 黄志明 | 男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中国 | 焦作 | 无 |
| 王瑞 | 男 | 职工董事 | 中国 | 焦作 | 无 |
| 宋玲香 | 女 | 董事 | 中国 | 焦作 | 无 |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河南省焦作市 |
| 股票简称 | S*ST鑫安 | 股票代码 | 00071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 河南省焦作市焦东南路5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其它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同时拥有境内、外两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家数)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吸收合并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12,933,342股
变动比例:10.00%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管理人 | 指 |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
| 焦作鑫安/上市公司 | 指 |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原出版传媒集团 | 指 | 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重整计划 | 指 |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
| 焦作市中院 | 指 |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居住地 | 在其他国家居留权情况 |
| 乔学达 | 男 | 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中国 | 焦作 | 无 |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河南省焦作市 |
| 股票简称 | S*ST鑫安 | 股票代码 | 00071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 河南省焦作市环城北路28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其它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回答“是”,请注明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同时拥有境内、外两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回答是,请注明家数)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吸收合并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34,661,167股
持股比例: 26.79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34,656,940股
变动比例: 26.79%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关文件 | 是 √ 否 □ (不属于控股股东)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无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 本次收购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