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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9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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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临2009-033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23,590,104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9月7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6月5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 年6月12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于2006年6月14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

 1、持有的亚盛集团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数量占亚盛集团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3、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亚盛集团的股份总数1%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不停止出售股份。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严格遵守着上述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公司分别于2007年6月14日、2007年8月6日进行了第一次、第二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上市股份总数量为220,229,896股,详见2007年6月12日、2007年8月1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单位:股)

 ■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4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的要求,华龙证券对本公司的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出具了《保荐机构关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形成的结论性意见为:

 1、自亚盛集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至今,亚盛集团原非流通股股东均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2、本次亚盛集团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4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的规定。

 3、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23,590,104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9月7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单位:股)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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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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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九月一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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