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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9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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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手记
莫因无知而违法
申屠青南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发布利好前几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价就开始异动,发布利好时,股价却往下跌,国内股市中这种“见光死”现象很是普遍。而在国外,情况恰恰相反,利好公布前股价波澜不惊,公布后才开始上涨。

 究其原因,正是存在太多的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现象。内幕交易案件中,既有刻意四处打听内幕信息的,也有因为不懂法而违规买卖股票的。

 四川新光硅业多晶硅投资项目引发的内幕交易“窝”案,就是一起典型的不懂法而违规买卖股票的案件。案件中,吕道斌本身就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张瑜婷是新光硅业办公室秘书,参加了新光硅业第十四次股东会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拟定会议纪要,薛东兵、刘晓杨、段跃钢作为川投集团的工作人员,也通过不同渠道获悉了内幕信息,他们本该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禁止在相关信息公开前买卖股票,却因无知和贪婪,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股票。

 要么是不懂法,要么是理解不深,不知道后果的严重性,这起案件中的涉案者都是用本人的账户买卖股票,有人在证监会去调查时,还问证监会工作人员“这事情有多严重”。

 法律不会因为违法者的无知而宽恕。他们的内幕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侵犯了投资公众的平等知情权和财产权益。除了没收违法所得外,他们都还被各处以3万元罚款,有的人还将受到党纪的处分。

 目前,资本市场上并购重组行为越来越多,如何避免内幕交易是资本市场的一大挑战。证监会正在加大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下半年还将继续加大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力度。”

 内幕交易是“多输”行为,不仅投资者权益受到极大损害,被查处后当事者身败名裂,监管部门也需为查案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市场各方,尤其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应提高法律观念,避免内幕交易,这才是股市和谐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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