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9月1日在成都市成飞宾馆4号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3,13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28,892,000股的72.26%。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程福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3,132,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调整对外投资方案的议案》;
(二)会议以93,132,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证券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三)会议以93,132,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文泽雄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