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2009年8月26日和27日,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802,股票简称:北京旅游)涨幅分别为9.99%和9.98%,股票换手率分别为7.30%和52.39%,公司认为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申请股票交易自2009年8月28日起停牌。
二、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则,向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必要核实,并于2009年8月26日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公告2009-029号),8月28日公司股票交易停牌后,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核查,现将影响公司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近期无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
(二)公司经进一步核查,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及有关人员无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三)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十一国庆黄金周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目前不能预计上述事件对公司的影响情况,例如2008年奥运期间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就相对较小,公司在此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经向公司管理层再次询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一切正常,基本面无重大变化,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要变化。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以及内幕交易的情形。
(五)经公司再次核查,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经再次书面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昆仑琨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冯村经济合作社再次书面确认:三个月内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公司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经进一步核实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计划、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于本公司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计划、意向、协议,且承诺至少3 个月内不会筹划有关事项。
(二)经进一步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