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募集说明书摘要公告时间:2009年9月1日
(下转A18版)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宏观经济增速减缓及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性金融危机,使得我国的宏观经济增速变缓,本公司的主营产品广泛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交通、装备制造、石油石化、钢铁等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国内宏观经济的波动将直接影响这些行业对焊材的需求量。虽然2008年第四季度国家和各省市政府推出了经济振兴的投资计划,对我国的宏观经济产生一定积极影响,但是本公司经营业绩仍面临焊材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焊材制造业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钢材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65%左右,钢材价格波动将直接导致本公司生产成本的波动。目前国内钢材市场货源充足,但近期受国家宏观经济波动影响,钢材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提高了对公司成本管理的要求,公司虽多次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对,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三、评级风险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新增4万吨药芯焊丝技术改造项目。该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焊材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药芯焊丝产品的产量将会大幅增加,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成熟性及先进性、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然可能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从而影响本次募投项目预期收益的实现。
五、200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
本公司200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TLANTIC CHINA WELDING CONSUMABLES,INC
法定代表人:余大全
注册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马冲口街2号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西洋
股票代码:600558
(二)本次发行概况
1、本次发行核准情况:本次发行经本公司2009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形成决议、并经本公司2009年2月20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09】848号文核准。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规模26,500万元人民币。
4、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65万张。
5、票面金额: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
6、发行价格: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
7、预计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6,5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约24,990万元。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新增4万吨药芯焊丝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已取得四川省自贡市经济委员会核发的自贡市技改备案[2008]30号备案通知书。
9、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为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存储账户。
(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
银行账号:2303304229100000991
(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大安支行
银行账号:00354908096001
(3)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
银行账号:513631010018010020015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按每股配售1.10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优先配售,公司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乘以1.10元,再按1,000元/手转换为手数。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2、发行对象
本期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发行条款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26,500万元人民币。
2、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发行265万张。
3、债券期限
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限为5年。
4、债券利率
第一年1.00%、第二年1.20%、第三年1.40%、第四年1.60%、第五年1.8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票面金额由2009年9月3日起开始计算利息,每年付息一次。
5、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
年利息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支付的利息额
b:指本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年利率
每年的付息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每年付息日的前一日为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已转换及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已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支付利息。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负担。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6、转股期限
本期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7、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方法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期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4.55元/股(以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A*k)/(1+n+k);
派息:P1=P-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n+k)。
其中:P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当本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本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8、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本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9、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期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以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5%(含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任一计息年度本公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0、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可转债发行之日起12个月后,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回售给本公司。任一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回售,但若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持有人有权按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向本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附加回售申报的,不应再行使本次附加回售权。
11、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期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可转债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债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
12、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五)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制订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具体内容如下: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责
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就公司变更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作出决议;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就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公司偿还债券本息的事宜作出决议;
(3)当公司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的情形时,就债券持有人应采取的债权保障措施及其依法行使有关权利的方式作出决议;
(4)当债券的担保人、担保物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影响担保人履行对本期债券承担的担保责任时,就债券持有人应采取的债权保障措施作出决议;
(5)当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构成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时,就债券持有人依法行使有关权利的方式作出决议;
(6)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规则赋予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职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在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公司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息;
(3)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本期债券的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向会议召集人提交书面提案: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含10%)的持有人书面提议;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拟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3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公司董事会应自其知悉该等事项或收到相关书面提案之日起15日内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送会议通知,并自会议通知发出之日起15 日后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召开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会议召开方式和召集人;
(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3)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
(4)授权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如公司董事会未能按规则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含10%)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按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于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名册上登记在册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前述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日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10天,且不得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5天。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没有表决权:
(1)公司;
(2)债券担保人;
(3)其他重要关联方。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以每100元面值债券为一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代表出席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为公司的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及该等股东关联方的,当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某一项议案与上述人员(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则该等人员(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就该等议案没有表决权,在判定该等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时,该等人员(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不计入出席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中。
6、投资人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级,信用等级为AA-。
(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四川大西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及利息(包括赎回或回售应支付的对价)、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八)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承销期为2009年9月3日起不超过90天。
(九)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费用预计约为1,510万元,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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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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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事项影响本可转债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十一)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流通,所有投资者均无持有期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大全
住 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马冲口街2号
联系人:郭万程、胡国权、唐敏、田丽萍、吴旭锋
联系电话:0813-5101327
传 真:0813-5109042
(二)承销团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保荐代表人:何继兵、冯春杰
项目协办人: 王宏斌
项目经办人员:张华、陈姝君、李超
联系电话:010-59355783
传 真:010-66553691
2、分销商
(1)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住 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联 系 人:陈立浩、朱亮
联系电话:021-50934063
传 真:021-50934083
(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玮
住 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联 系 人:田蓉、朱锋
联系电话:021-58307435
传 真:0531-81283755
(三)发行人律师
名 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张学兵
住 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6号SK大厦36/37层
经办律师:许志刚、邹晓冬
联系电话:0755-33256666
传 真:0755-33206888
(四)审计机构
名 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武林
住 所:四川省成都市洗面桥18号金茂礼都南楼28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武兴田、刘小平、冯渊
联系电话:028-85560449、028-85558768
传 真:028-85592480
(五)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 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 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 真:021-68802819
(六)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北京安华支行
账户名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321140100100110863
(七)资信评级机构
公司名称: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住 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签字评级人员:周沅帆、黄忠仁、张飞
联系电话:0755-82873153
传 真:0755-82872025
(八)担保人
公司名称:四川大西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大全
住 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马冲口街2号
联 系 人:缪鸿志
联系电话:0813-5106417
传 真:0813-5103147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机构
公司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 经 理:王迪彬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021-58708888
传 真:021-58754185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它权益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2,000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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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报告期的审计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川华信专(2007)009号、川华信审(2008)007号、川华信审(2009)001号《审计报告》。
本公司200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规定,对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二、最近三年一期财务会计报表
(一)最近三年一期比较合并财务报表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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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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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一期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
1、母公司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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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简要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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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母公司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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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本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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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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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根据审计报告,本公司管理层针对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有关事项进行讨论和分析。除特别说明以外,本节分析披露的内容以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追溯调整后的报告期内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
一、资产结构分析
■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资产结构基本稳定。
公司非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重较小,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重较大,2006年末至2008年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在60%以上。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特点决定的,公司产品品种较多、物资供应较分散、市场覆盖面广,需要保持一定的存货和流动资金,表现为存货和货币资金余额较大所致。
二、负债分析
■
本公司债务结构中流动负债的比重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所属行业经营特点决定公司需要保持大量流动资金,相应增加了短期借款;另外公司为减少自有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应增加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所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
■
本公司在发展的同时一直注重优化资本结构,合理调整资产负债比例与公司的债务结构,保持合理的财务弹性与稳健的财务结构。
2008年末、2007年末、2006年末,本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9.58%、36.44%、30.46%,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同期平均资产负债率水平,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提高,但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药芯焊丝生产规模和产能扩大,盈利水平快速提高,本公司偿债压力较小。
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水平较好,2008年末、2007年末、2006年末,流动比率分别为1.25、1.38、1.40,速动比率分别为0.81、0.91、0.93,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同期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采用积极稳健的经营政策,资产负债率水平较低,另一方面本公司经营特点决定需要保持一定流动资金和存货所致。
从利息保障倍数方面来看,最近三年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偿付债务能力较强。2008年度由于公司短期借款增加、银行利率水平较高,同时利润总额比2007年有所下降,导致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有所下降,但仍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四、公司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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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从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分析,公司的应收账款绝大多数在1年以内,这主要与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控制能力有关。公司主要采取直销和经销商销售结合的营销模式,直销客户大部分为信誉良好的大型企业,这些企业的资金能力较强,回款较快;本公司对经销商采取控制垫底总额的方式,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另外,公司加强以现金流管理为中心的管理体系,加大营销政策与货款回笼配套,加强公司的资金周转水平,在销售收入增加的同时较好地控制了应收账款的增长。
最近三年公司的存货周转情况较好,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第一、公司坚持“市场第一”原则和“以销定产”方针,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第二、公司通过精心地安排生产,制订并严格执行存货考核管理体系,使公司在生产规模扩大的同时保持适度的存货规模。
五、公司利润主要来源及主要影响因素
本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为公司主营业务,即焊材产品生产和销售业务。
因本公司主营产品广泛应用于船舶、航天、核电、汽车、压力容器、石油管道、钢铁等国民经济中的重点行业,直接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对主要原材料价格、产品销价的变动较为敏感。
(一)原材料价格
焊材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生产产品的钢材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大,2006年、2007年、2008年、最近一期生产产品的钢材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62.66%、64.12%、66.15%和62.62%。
最近三年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钢材价格变动对焊条、焊丝产品毛利变动影响的敏感系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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