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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8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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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赵序宏先生、财务总监陈祥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2.2.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00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及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房地产业因新大洲华庭苑项目的商品房和部分商铺销售主要实现在上年同期,而本报告期没有房产销售收入,致使本公司房地产业主营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电动车业因电动车销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致使主营业务毛利增加。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略有增长,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0.62%。五九集团因煤炭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增长25.9%,而使煤炭产业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有所增长,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增长5.54%。电动车业因电动车销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而使电动车业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增长17.11%。房地产业因新大洲华庭苑项目的商品房和部分商铺销售主要实现在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没有房产销售收入,因此盈利能力发生较大变化。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从利润构成看,本报告期摩托车产业和煤炭产业仍是公司利润来源的两大支柱产业,其中:摩托车产业贡献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78.34%,贡献利润占本公司净利润的62.90%,上年同期为56.25%,比重有所增加;五九集团因煤炭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增长25.9%,煤炭产业贡献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了79.9%,但贡献利润由上年同期占本公司净利润的72.64%下降到52.50%。房地产业因新大洲华庭苑项目的商品房和部分商铺销售主要实现在上年同期,而本报告期没有房产销售收入,贡献利润所占比重下降;电动车业因电动车销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贡献利润占本公司利润的比重同比增加9.71%。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 适用 √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占用的发生额0.00万元,余额0.00万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五九集团”)引入投资人增资扩股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009年5月14日,本公司、上海蓝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五九集团与广州市龙望实业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2009年6月3日与昆明圣田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2009年7月3日与上海智尔投资有限公司,共12家公司(下称“新投资人”),在上海市签署了《五九集团增资扩股协议书》,由新投资人向五九集团增资3.5亿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亿元,占五九集团33.33%的股权。相关信息见本公司于2009年5月15日、6月5日、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截至2009年8月7日,五九集团实际收到增资款28,205万元,完成增资额的81%。部分投资人进行了全额付款或超比例付款。

 上述五九集团引进新投资人增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五九集团引进新投资人是在考虑本公司的投资能力及五九集团新矿井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作出的。根据五九集团前两年的经营业绩,本公司按照持有其78.82%的股权计算,年均收益为2,765万元,引入新股东后,本公司持有其52.55%的股权,根据五九集团预测的近三年经营业绩计算,五九集团向本公司贡献的利润不仅不会下降,还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本次增资对本公司业务连续性和管理层稳定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增资后,五九集团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时,增资协议书约定本次增资完成三年以后,本公司可向新投资人提出购买股权。本次增资有利于五九集团及本公司的长远发展。

 2、关于拟发行公司债券事项,见刊登于2009年6月27日《中国证券报》第C24版、《证券时报》第B4版的本公司第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2009年7月14日《中国证券报》第D3版、《证券时报》第D4版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6.5.3 2009半年度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2009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说明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截止200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的合营企业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占用本公司的经营性资金余额8,907,925.47元。

 (3)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资金占用是正常的合作经营和日常资金调拨所致,有利于拓展公司经营业务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截止200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的子公司占用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余额135,444,213.15元。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现就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为2,700万元,期末累计担保余额为14,000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担保12,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累计2,000万元。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净资产的12.48%。公司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符合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规定。

 6.5.4 公司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6.6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

 7.2 财务报表

 7.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

 7.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

 7.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

 7.2.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后)

 7.2.5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后)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财会函 [2009]8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煤炭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应当比照安全生产费用的原则处理。为此,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及其所属公司呼伦贝尔市牙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牙星煤业公司”)按该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注:1、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及其所属公司牙星煤业公司,根据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情况对安全费和维简费的计提与使用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增五九集团与牙星煤业公司2008年1月1日的合并净资产8,768,418.54元,调减递延所得税负债8,768,418.54元;根据该项调整,本公司合并报表相应调减递延所得税负债8,768,418.54元,调增2008年1月1日的净资产8,768,418.54元,其中,调增专项储备27,645,069.99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20,733,802.50元,调增少数股东权益1,857,151.05元。

 2、因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及其所属公司牙星煤业公司,将2008年规定计提的安全费、维简费从盈余公积中追溯冲回,转入成本列支,同时将当年已使用的安全费、维简费冲减专项储备,相应影响五九集团2008度合并净利润调增7,453,963.32元, 2008年度专项储备调减9,938,617.75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调减6,283,764.11元。本公司合并报表相应调增2008年度净利润7,453,963.32元,其中调增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875,213.89元,调增少数股东损益1,578,749.43元;同时调减本公司合并报表2008年度专项储备7,833,618.51元,调减少数股东权益2,104,999.24 元,调减递延所得税负债6,283,764.11元。

 以上共调增本公司合并报表2009年1月1日净资产6,283,764.11元,其中,调增专项储备19,811,451.48元,调减未分配利润14,858,588.61元,调增少数股东权益1,330,901.24元。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新增合并由本公司之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12月15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牙克石五九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设立该公司的目的是为了整合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营销业务。至本报告期末其资产总额93,979,933.37元,净资产5,010,942.68 元。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 适用 √ 不适用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定2009-03号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9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9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09-02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8月13日通过电话会议形式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赵序宏董事长主持,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9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专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09年6月11日《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作出的,依此对本公司2009年会计报表年初数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调整结果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解释的规定。

 本公司独立董事周福康、冯大安、谭劲松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解释的规定。

 二、会议以9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09-02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8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帆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3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09年6月11日《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作出的,依此对本公司2009年会计报表年初数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调整结果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解释的规定。

 二、会议以3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本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本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09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09-02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现将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新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财政部2009年6月11日《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煤炭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应当比照安全生产费用的原则处理。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公司”),其所属公司呼伦贝尔市牙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牙星煤业公司”)对“安全费、维简费”二项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按该规定进行变更并追溯调整。

 (二)原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和2008年12月26日颁布的财会函[2008]60号《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不再作为负债列示。煤炭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应当比照安全生产费用的原则处理。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公司和其所属子公司牙星煤业公司2008年度按该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和账务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项目及金额

 根据子公司五九集团公司和牙星煤业公司对上述事项的调整结果,本公司合并报表年初数相关科目一并进行了追溯调整,其中调减递延所得税负债6,283,764.11元,调增2009年1月1日净资产6,283,764.11元,其中调增专项储备19,811,451.48 元,调减未分配利润14,858,588.61元,调增少数股东权益1,330,901.24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项目

 单位:元

 ■

 (二)合并净资产和净利润调整项目

 单位:元

 ■

 注:1、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牙星煤业公司,根据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情况对安全费和维简费的计提与使用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增五九集团公司与牙星煤业公司2008年1月1日的合并净资产8,768,418.54元,调减递延所得税负债8,768,418.54元;根据该项调整,本公司合并报表相应调减递延所得税负债8,768,418.54元,调增2008年1月1日的净资产8,768,418.54元,其中,调增专项储备27,645,069.99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20,733,802.50元,调增少数股东权益1,857,151.05元。

 2、因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牙星煤业公司,将2008年规定计提的安全费、维简费从盈余公积中追溯冲回,转入成本列支,同时将当年已使用的安全费、维简费冲减专项储备,相应影响五九集团公司2008年度合并净利润调增7,453,963.32元,2008年度专项储备调减9,938,617.75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调减6,283,764.11元。本公司合并报表相应调增2008年度净利润7,453,963.32元,其中调增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875,213.89元,调增少数股东损益1,578,749.43元;同时调减本公司合并报表2008年度专项储备7,833,618.51元,调减少数股东权益2,104,999.24 元,调减递延所得税负债6,283,764.11元。

 以上共调增本公司合并报表2009年1月1日净资产6,283,764.11元,其中,调增专项储备19,811,451.48元,调减未分配利润14,858,588.61元,调增少数股东权益1,330,901.24元。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周福康、冯大安、谭劲松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解释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09-02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同向大幅上升

 2.业绩预告情况表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有50%股权的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因得益于多年来公司内部持续地推行“体质向上”策略和实施“降本减耗”目标管理,使公司收益能力大幅提升,该公司预计1~9月份实现净利润9,000多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0%~500%,从而使本公司按持股比例确认的投资收益大幅增长。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受煤炭销售价格同比增长等因素的影响,2009年1~9月份预计实现净利润5,500多万元,同比增长50%~100%。

 受上述因素的影响,本公司预计2009年1~9月份实现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00%~150%。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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