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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8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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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谭旭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国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付慧敏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人民币)元

 ■

 2.2.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股

 ■

 3.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7,779.76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业务构成      利润构成

 08年上半年  09年上半年

 船用柴油机  35.51%     70.10%

 发电机组  30.57%     7.79%

 配件收入  30.63%    12.13%

 材料及其他收入   3.29%      9.98%

 上半年,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和加剧,公司所处的船用柴油机和发电设备行业出现了冰火两重天的局面。一方面,内河航运市场出现多年不见的造船热潮,中小船机一度供不应求;另一方面,因企业开工不足,电力需求持续下滑,传统的发电设备市场萎缩严重。导致船用柴油机利润占比大幅增长,发电机组利润占比大幅下滑。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 适用 √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5.3 2009半年度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有关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包盛清、倪宏杰、刘征、韩俊生就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期间,公司没有发生过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6.5.4 公司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6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

 7.2 财务报表

 7.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

 7.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

 7.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

 7.2.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后)

 7.2.5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后)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 适用 √ 不适用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 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09-15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七日前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于2009年8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旭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部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经出席董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供货框架第五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陈学俭先生、张伏生女士、刘会胜先生、陈大铨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八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880   股票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09-16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9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监事会主席孙承平先生的主持下,

 1、审议通过《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供货框架第五补充协议>的议案》

 2、审议通过《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九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09-17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200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动力”)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 号甲

 注册资本:人民币83,304.5683万元

 经营范围:柴油机及配套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进出口。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潍柴动力14.92%的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因此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生产经营形势良好,履约能力强,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4、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09年、2010年、2011年公司将从该关联方采购的发动机总额分别为260,000,000元、312,000,000元、375,000,000元。

 三、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和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供货框架第五补充协议》,公司从潍柴动力采购的发动机,按照关联方供货时该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或按照公平和合理原则约定销售价格;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今年增加了向潍柴动力采购高速船用发动机以发挥公司在船机市场的专业资源优势,扩大市场份额,相关交易额预计将超过原协议约定的上限,潍柴动力需要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修改关联交易协议,因此,经潍柴动力提议并协商,公司与潍柴动力签订《供货框架第五补充协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项时,关联董事谭旭光、陈学俭、张伏生、刘会胜、陈大铨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对本公司与潍柴动力签署《供货框架第五补充协议》,本公司独立董事包盛清、刘征、韩俊生、倪宏杰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的交易行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关联交易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补充协议有效期在《原协议》有效期限的基础上延长至2011年12月31日止。协议到期后,潍柴重机、潍柴动力可重新续订为期三年之协议,条款由双方协定;在该补充协议约定的有效期内,潍柴重机向潍柴动力采购柴油机及相关产品,预计2009年、2010年、2011年度内所发生交易的总金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00元、人民币312,000,000元、人民币375,000,000元。

 2、交易的定价情况

 有关交易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及/或按照公平和合理原则约定。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与潍柴动力签订的《供货框架第五补充协议》;

 4、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5、本公司与潍柴动力签订的《供货框架第四补充协议》;

 6、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7、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8、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9、本公司与潍柴控股、潍柴动力签订的《供货框架补充协议》;

 10、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11、本公司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12、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13、本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14、本公司与潍柴控股签订的《柴油发动机买卖框架协议》;

 15、潍柴动力与潍柴控股签订的《供货框架协议》、《供货框架第一补充协议》、《供货框架第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09-1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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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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