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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8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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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09-024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8月10日以书面通讯形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8人,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债券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议案》。

 2008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境内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其中关于“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的条款如下:本次发行债券可向公司A股股东配售,是否配售及具体配售安排(包括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其他相关情形确定。2009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09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期债券的主要发行条款,其中进一步明确了“优先配售安排”的条款:本期债券可向公司A股股东优先配售,是否优先配售及具体优先配售安排(包括优先配售比例等),将由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一致确定。

 近期债券市场较以前波动,虽然投资者持有公司债券到期收益不受影响,但债券投资申购收益及二级市场收益较以前波动;此外,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券投资者主要为保险公司、债券型基金、财务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其他投资者较少;而且根据市场惯例,公司债券发行一般不向A股股东优先配售。

 综上考虑,在和保荐人协商一致后,公司决定本次拟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A股股东优先配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存款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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