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金融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09年08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修订证券代码分配规则的通知

一、本所证券代码采用六位阿拉伯数字编码,取值范围为000000-999999。六位代码的前三位为证券种类标识区,其中第一位为证券产品标识,第二位至第三位为证券业务标识,六位代码的后三位为顺序编码区:


证券种类标识区 顺序编码区

二、证券产品代码分配规则

首位代码产品定义
国债/指数
债券
回购
期货
备用
基金/权证
A股
非交易业务(发行、权益分配)
备用
B股

三、证券业务代码分配规则

第1位第2-3位业务定义
00上证指数、沪深300指数、中证指数
09国债(2000年前发行)
10国债(2000年-2009年发行)
19固定收益电子平台交易国债
20记账式贴现国债
90新国债质押式回购质押券出入库(对应010***国债)
99新国债质押式回购质押券出入库(对应009***国债)

00可转债(对应600***),其中1009**用于转债回售
04公司债及国家发改委等核准发行的、登记在证券账户的债券(对应122***)出入库
05105000-105899用于分离债(对应126***)出入库, 105900-105999用于企业债(120***、129***)出入库
06地方政府债出入库(对应130***)
07记账式贴现国债出入库(对应020***)
10可转债(对应600***)
12可转债(对应600***)
13可转债(对应601***)
20企业债
21资产证券化
22122000-122499用于公司债,122500-122999用于国家发改委等核准发行的、登记在证券账户的债券
26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28可交换公司债
29企业债
30地方政府债
81可转债转股(对应600***),已不再增用
90可转债转股(对应600***)
91可转债转股(对应601***)
92可交换公司债转股(对应128***)
01国债回购(席位托管方式)
02企业债回购
03国债买断式回购
04债券质押式回购(账户托管方式)
05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
10国债期货(暂停交易)
00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1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9开放式基金申赎
21开放式基金认购
22开放式基金跨市场转托管
23开放式基金分红
24开放式基金基金转换
80权证(含股改权证、公司权证)
82权证行权
00A股证券
01A股证券
00配股(对应600***)
02职工股配股(对应600***)
04持股配债
05基金扩募
06要约收购
30申购、增发(对应600***)
31持股增发(对应600***)
33可转债申购(对应600***)
35基金申购
38网上投票(对应600***)
40申购款或增发款(对应600***)
41申购或增发配号(对应600***)
43可转债发债款(对应600***)
44可转债配号(对应600***)
45基金申购款
46基金申购配号
51751000-751199用于国债分销,751900-751969用于地方政府债(对应130***)分销,751970-751999用于公司债及国家发改委等核准发行的、登记在证券账户的债券(对应122***)分销
60配股(对应601***)
62职工股配股(对应601***)
80申购、增发(对应601***)
81持股增发(对应601***)
83可转债申购(对应601***)
88网络投票(对应601***)
90申购款或增发款(对应601***)
91申购或增发配号(对应601***)
93可转债申购款(对应601***)
94可转债配号(对应601***)
99指定交易(含指定交易、撤销指定、回购指定撤销、A股密码服务等)
00B股证券
38网上投票(B股)
39B股网络投票密码服务(现仅用939988)

四、本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代码分配办法。

 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业务与技术管理,确保市场交易的正常开展,现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分配规则》(上证交字[2007]6号)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记账式贴现国债业务:新增020代码段用于交易,新增107代码段用于质押式回购标准券出入库(对应020代码段)。

 二、公司债业务:新增122000-122499用于交易,新增104000-104499用于质押式回购标准券出入库(对应122代码段),新增751970-751999代码段用于发行。

 三、国家发改委等核准发行的、登记在证券账户的债券业务:新增122500-122999用于交易;新增104500-104999用于质押式回购标准券出入库(对应122代码段),新增751970-751999代码段用于发行。

 四、地方政府债业务:新增130代码段用于交易,新增106代码段用于质押式回购标准券出入库(对应130代码段),新增751900-751969代码段用于发行。

 五、其他债券业务:新增105代码段,其中105000-105899用于分离债(对应126代码段) 质押式回购标准券出入库, 105900-105999用于企业债(120代码段、129代码段)质押式回购标准券出入库;新增205代码段用于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预留128代码段用于可交换公司债券交易。

 新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分配规则》(上证交字[2007]6号)同时废止。

 请各会员单位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分配规则(2009年)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八月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