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9年8月8日公告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因工作失误,在公司董事会报告对关于下一报告期末的盈利预测中,误将上一年7——9月的净利润做为基数,至使盈利预测增长比率数据出现差错,现将需更正处列示如下:
1、报告全文原第8页“第六部分(四)截止到下一报告期的盈利预测”中原列示及更正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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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摘要第5·8“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中原列示及更正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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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们工作中出现的疏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在此表达我们的歉意,同时也希望能得到投资者的谅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严谨的态度和细致的工作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