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股份 公告编号:2009-040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7月13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7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向成都高新区石羊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以及对成都市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的《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0973 股票简称:佛塑股份 公告编号:2009-041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9年7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向成都高新区石羊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以及对成都市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东盛公司)拟向成都高新区石羊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称农信社)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为期两年的借款,公司为东盛公司该笔借款提供全额担保,按照农信社的要求,成都市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担保公司)同时为东盛公司按照债务余额(即该笔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的70%金额提供担保,本公司对担保公司就其为东盛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为东盛公司提供担保及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的发生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担保对象东盛公司、担保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分别为66.75%、42.94%),而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也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对外担保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担保协议将在农信社同意东盛公司的贷款申请后签订。
截止2009年7月20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11574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东盛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15日。由公司与香港冠山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出资比例分别为75%、25%。注册资本1,325.3万美元;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现代工业港;法定代表人:吴跃明;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塑料新包装系列薄膜及其深加工产品;截止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22646万元,负债总额9763万元,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924万元;截止200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1731万元,负债总额8906万元,2009年1-6月实现净利润-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成都市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25日,由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瑞士国家经济事务总署、成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国际金融公司出资成立,出资比例分别为9.48%、9.48%、61.03%、2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698万元,注册地点:成都市顺城大街229号顺城大厦7层,法定代表人:茆俊强,经营范围: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及相关咨询业务。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联系。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54316万元,负债总额23326万元,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340万元;截止200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0047万元,负债总额28360万元,2009年1-6月实现净利润7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8年7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成都市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向成都高新区石羊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人民币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授信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截止2009年9月,东盛公司该笔授信到期,拟重新向农信社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两年,本公司为东盛公司该笔借款提供全额担保,按照农信社的要求,担保公司同时为东盛公司按照债务余额(即该笔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的70%金额提供担保,本公司对担保公司就其为东盛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提供反担保。东盛公司的另一方股东香港冠山发展有限公司将按该笔借款乘以其持有的东盛公司股权比例的金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担保协议将在农信社同意东盛公司的贷款申请后签订。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公司专业从事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资质信誉良好,而东盛公司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为了满足东盛公司正常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东盛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对担保公司为东盛公司的上述借款担保提供反担保。
由于东盛公司双方股东在贷款银行中的资信评定存在差异,故未按照股权比例对本次借款进行担保,公司对东盛公司借款的担保比例超过了所占东盛公司的股权比例,因此,本次为东盛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担保风险。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09年7月20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574万元,占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0.15%。没有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 、备查文件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