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09年07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92,515,1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09年7月2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持有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流通 A股的股东作出对价安排,所有非流通股股份获得在 A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

(2)流通 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 A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4.3股股票的对价。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 A股首个交易日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即获得在 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时间: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 2006年 3月 6日召开的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3月29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况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1,282,79955.17%19,150,0005%192,469,20850.25%收到垫付偿还股份共计336,409股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盈信贸易有限公司50,0000.01%45,9250.01%向宝石集团偿还垫付股份4,075股
 合计211,332,79955.18%19,150,0005%192,515,13350.26%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9年7月23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92,515,1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26%;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2007年3月29日2525,120,2866.56%
2007年11月9日10619,0720.1616%
2008年12月4日95,5240.025%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先行代为垫付未明确表示同意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需执行的对价

为使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为截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止未明确表示同意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先行代为垫付该部分股东所持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

如实履行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盈信贸易有限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如实履行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2,469,208192,469,20899.88%101.14%50.25%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盈信贸易有限公司45,92545,9250.02%0.02%0.01%
 合 计192,515,133192,515,13399.90%101.16%50.26%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192,469,20850.25%-192,469,208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217,9250.06%-45,925172,0000.06%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11,7970.003%11,7970.003%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92,698,93050.31%-192,515,133183,7970.0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90,301,07023.58%+192,515,133282,816,20373.8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100,000,00026.11%100,000,00026.11%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90,301,07049.69%+192,515,133382,816,20399.95%
三、股份总数383,000,000100%383,000,0001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盈信贸易有限公司在宝石电子股权分置改革后已如实履行了其相关承诺;其所持宝石电子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权利情形,也不存在违规占用宝石电子资金或由宝石电子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从宝石电子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至2009年7月1日已超过36个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盈信贸易有限公司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以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是 √ 否;

公司控股股东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果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比照《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格式指引》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是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是 □ 否;

2007年4月18日,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本公司股票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买入本公司股票12万股,此次交易未产生收益。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7月2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