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0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09年06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09-039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6月29日上午9:30时

 2.召开地点:本公司总部(重庆市渝中区曾家岩1号附1号)二楼第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 集 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粟志光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518,696,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81.8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重庆树深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张树森先生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预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18,696,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二)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

 1、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票518,696,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518,696,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品种及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票518,696,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4、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票518,696,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5、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的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票518,696,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6、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518,696,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7、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518,696,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8、关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至少应采取的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518,696,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9、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518,696,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18,696,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

 上述预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09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树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树森先生

 3.结论性意见: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重庆树深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