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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6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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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09-019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增议案和议案变更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有否决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6月29日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健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427,028,191 股,占公司总股份1,110,133,291股的38.47%。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就各项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

 1、审议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427,028,1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427,028,1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427,028,1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27,028,1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27,028,1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27,028,1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 3,243,0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采取记名、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许健:表决情况:

 同意 427,028,1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牛井坤:表决情况:

 同意 427,028,1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郑登渝:表决情况:

 同意 427,028,1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王明辉:表决情况:

 同意 427,028,1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金铁山:表决情况:

 同意 427,028,1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张廷安:表决情况:

 同意 427,028,1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徐武州:表决情况:

 同意 427,028,1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郭宗昌:表决情况:

 同意 427,028,1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孔文:表决情况:

 同意 3,243,0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6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423,785,1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24 %。

 表决结果:未通过。

 根据孔文女士的工作情况,不能保证及时参加公司董事会的各次会议,故公司控股股东投了弃权票。

 9、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采取记名、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史衍良:表决情况:

 同意 427,028,1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白杰:表决情况:

 同意 427,028,1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孙博:表决情况:

 同意 427,028,1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宗珍 赵吉奎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六、备查文件

 1、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的委托,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贵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 根据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于2009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载的《关于召开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贵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做出决议,并于会议召开二十日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股东大会通知》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须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3、 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长许健先生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传来的表明贵公司截至2009年6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册之股东名称和姓名的《股东名册》以及本所律师的审查,持有贵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27,028,191股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7%。

 2、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贵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根据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股东大会通知》,贵公司董事会召集了本次股东大会。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事日程的提案进行了表决。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2、根据贵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对会议表决结果所做的清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以上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以上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以上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财务工作报告;

 (4)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以上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以上同意审议通过了《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该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未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次公司董事的换届选举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许健、牛井坤、郑登渝、王明辉、金铁山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廷安、徐武州、郭宗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孔文女士未获当选;

 (8)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次公司监事的换届选举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史衍良、白杰、孙博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9)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肖 微

 ____________________

 张宗珍 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__

 赵吉奎 律师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锌业股份 证券代码:000751 公告编号: 2009—020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 年6月29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许健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了《许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提名,聘请王明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请郭天立先生、姜洪波先生、马宝军先生、奚英洲先生、张正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请张俊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张廷安、徐武州、郭宗昌认为,本次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我们同意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三、审议《聘任张正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认为,张正东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聘任张正东先生为董事会秘书无异议。

 四、审议《聘任刘建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9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王明辉,男,汉族,1962年7月生, 研究生学历,历任葫芦岛锌厂一冶炼厂厂长,葫芦岛锌厂燃料处处长、经营办主任,现任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郭天立,男、汉族,1966年1月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冶炼厂副厂长、生产技术部副主任、电解铜厂副厂长,现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姜洪波,男 ,汉族,1965年10月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冶炼厂副厂长、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冶炼厂厂长,现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宝军,男,汉族,1970年9月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葫芦岛锌厂东三车间技术员、葫芦岛东方铜业有限公司技术部长、车间主任、调度长、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铅锌冶炼厂副厂长、现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铅锌冶炼厂厂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奚英洲,男,汉族,1969年1月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葫芦岛锌厂三分厂技术员、基建处冶金工程师、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稀贵金属厂副厂长、厂长、现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厂厂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俊廷,男,汉族,1965年1月生,大专学历,历任葫芦岛锌厂财务部副主任、主任,现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正东、男、汉族、1962年11月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葫芦岛锌厂团委书记、资金处处长、经营办副主任、葫芦岛锌业股份公司证券部主任,现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建平,男,汉族,1966年4月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在葫芦岛锌厂设备处、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策划部等部门工作,现任锌业股份证券办办公室主任、锌业股份证券事务代表。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09-021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会议于2009年6月29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名。

 鉴于公司2008年年度大会审议通过史衍良先生、白杰女士、孙博先生为监事,职工代表会议推举白金珠、张显东为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史衍良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史衍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职工监事简历:

 白金珠,男,汉族,1960年9月生,大专学历,历任锌业股份一冶炼厂党委书记,现任锌业股份精锌冶炼厂党委书记、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显东,男,汉族,1966年11月生,大学学历,历任冶金研究所团支部书记,现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工会主席。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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