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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6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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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首创股份   股票代码:600008  编号:临2009-16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6月24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09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晓光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会议经书面表决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通过华夏银行亮马河支行向定州中诚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华夏银行亮马河支行向定州中诚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2年,金额为4948万元人民币,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3000万美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⑴同意公司为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港币)贷款提供担保,该笔贷款期限为7年(可展期4年);利率前三年LIBOR+1.8%,如展期则第四年至第七年利率也为LIBOR+1.8%;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将以取得贷款后所投资项目的股权进行反担保。⑵同意公司与首创(香港)有限公司签署股权回购协议,如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到期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根据双方拟签定的《股权回购协议》,公司需回购首创香港的部分股权,如资金仍不足以归还银行本息,则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代为履行还款义务;⑶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该笔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在民生银行朝阳门支行继续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民生银行朝阳门支行继续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整,期限为一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秦皇岛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秦皇岛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秦皇岛分行国际城支行申请的人民币7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并承担一切连带保证责任。该笔贷款期限为一年月,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秦皇岛首创以不低于担保额的有效资产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2009年7月15日召开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09-19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9日

股票简称:首创股份  股票代码:600008   编号:临2009-17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秦皇岛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以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7000万元;累计担保数量7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秦皇岛首创将以不低于担保总额的有效资产为该笔担保提供反担保;

●对外累积担保数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06,210.54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秦皇岛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首创”)向中国银行秦皇岛分行国际城支行申请的人民币7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公司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秦皇岛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首创”)是由秦皇岛市公用事业局、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28,375.09万元,双方股东各持50%。公司设计供水能力39万吨/日,服务人口80.6万人。注册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族路236号,法定代表人:程贵。截至2009年5月末总资产为52,311.76万元,负债为30,678.13万元,股东权益21,633.63,资产负债率为58.64%,2009年1-5月份实现利润总额-4,612.59万元。该笔贷款用于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为7000万元,期限为一年;

3、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

4、反担保:秦皇岛首创以不低于担保额的有效资产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该公司发展前景良好,能控制风险,同意为秦皇岛首创贷款提供担保。秦皇岛首创将以不低于担保总额的有效资产为该笔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62,565.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55.97%;实际已经发生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06,210.5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43.96%。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101,020.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22%。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9日

股票简称:首创股份 股票代码:600008 编号:临2009-18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首创(香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以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港币);累计担保数量4000万美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将以取得贷款后所投资项目的股权进行反担保;

●对外累积担保数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226,705.34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港币)贷款,该笔贷款期限为7年(可展期4年);利率前三年LIBOR+1.8%,如展期则第四年至第七年利率也为LIBOR+1.8%;公司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04年经过中国商务部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在香港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2亿元港币。注册地址为:香港金钟美国银行中心1613室。公司定位于海外投融资业务、水务产业价值链增值业务和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与操作业务。公司成立以来,根据确定的发展战略定位,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一系列的收购运作与国际合作,经过三年的发展,已经拥有稳定的现金流和投资回报。截至2008年底公司合并总资产为港币7.3亿元,合并净资产为港币2.15亿元。2008年首创香港的营业收入合并9,767万人民币,利润总额合并为2,847万人民币,净利润合并为2,754万人民币。该笔贷款用于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贷款人中银香港有限公司
借款人:首创(香港)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港币)
期限:3年、可展期4年,共计7年。
利率:前三年LIBOR+1.8%,第四年至第七年如展期,则亦为LIBOR+1.8%
承诺费:有效期内未提取的额度按照年利率0.125%收取。
提款有效期:12个月
提款条件:12个月内分次提清
代理费

四、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能控制风险,同意为首创(香港)有限公司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83,060.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60.34%;实际已经发生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26,705.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48.33%。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121,515.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26%。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9日

股票简称:首创股份 股票代码:600008 编号:临2009-19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9年7月15 日(星期三 )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北京新大都饭店(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三、会议内容

1. 讨论、审议《关于公司为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3000万美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9年7月8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登记及出席会议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三层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9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三层

3.邮政编码:100028

4.联系电话:010-64689035

5.联系传真:010-64689030

七、附件

1.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表本人出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出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公司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之打印件或复印件均为有效。)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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