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生产的“露露”牌杏仁露严格遵循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生产,相关证照齐全,其生产许可证号为QS 130006010311、食品卫生许可证号为130800267001、产品标准执行的是行业标准QB/T 2438-2006,上述证书都是按普通食品认证的,公司产品也都按普通食品认证生产和销售的,因此不能标注保健食品标识。
另外,“露露”杏仁露是以杏仁为主要原料,杏仁是卫生部公布的药食同源物品,同时在原《食品卫生法》第十条及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都规定,药食同源物品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因此没有食用量及食用人群的要求。
近期公司就“露露”杏仁露的标签标注事宜先后咨询了工商、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各部门均答复公司现在的标签标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德市卫生监督所出具证明: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露露牌”原味、低糖和无糖杏仁露(310ml/罐、240ml/罐)系承德市卫生监督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河北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照法定审查、发证程序办理的普通食品卫生许可证。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