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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6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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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及股东出席情况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00八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24日在北京市东直门内海运仓1号海运仓国际大厦508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31,052,80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777,2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34,830,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9%。

 公司6名董事,1名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公告于2009年6月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林端董事长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734,830,00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734,830,00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734,829,90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100股反对,0股弃权。

 4、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734,830,00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008年度公司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9,688,333.11元,利润总额 161,645,922.9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751,136.36元,股东权益1,539,139,346.03元。

 公司2008年度虽实现盈利,但因公司2008年初累计未弥补亏损为-227,713,980.8元,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因此,公司2008年度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亏损后的未分配利润为-97,962,844.44元。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利润用于弥补历年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2008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734,830,00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关于200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734,830,00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关于2008年度董事长兼总裁薪酬的议案734,830,00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关于2008年度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734,830,00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关于2008年度非执行董事津贴的议案734,830,00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0、关于2008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734,830,00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1、关于2008年度监事长薪酬的议案734,830,00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2、关于2008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734,830,00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3、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734,830,00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按照特别决议方式,734,830,00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5、关于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734,830,00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江日华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了法律意见。其意见为: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参会董事签名的《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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